据央视新闻消息,贵州省高级法院近日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此案于2023年9月18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共拐卖儿童11名。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3年11月28日,此案二审开庭,庭审后,检察机关以经公安机关初查又发现上诉人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涉嫌拐卖儿童的其他犯罪事实,有漏罪没有处理,为全面、准确、有力打击犯罪,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上诉权,建议将本案发回重审。
据潇湘晨报此前报道,此前检方对余华英共作出8起拐卖案件的指控,其中涉及11名被拐儿童。杨妞花就是其中一个被拐儿童。
1990年,杨妞花出生在贵州织金县,此后随父母和姐姐来贵阳生活。杨妞花记得自己的被拐经历,她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写着:“当年人贩子租房租在我家隔壁,假装成带着孩子出来奋斗的两夫妻,他们经常来我们家借碗筷,跟我们家混熟之后,踩好我父母上班的时间点,等我父母一出门,她就把我带走,再也没有把我送回来。从贵州千里迢迢坐着绿皮火车,把我卖到河北邯郸。”
“她要卖2500元,我是个女孩不好卖。她给我洗头的时候很烦躁,把暖壶里面的开水直接浇到了我头上。”杨妞花称,经中间人介绍,她被一位老人收买。
据媒体报道,杨妞花被一名聋哑男子收养为女儿,更名为李素燕。杨妞花自2012年开始寻亲,直到2021年5月,杨妞花的寻亲视频被贵州老家的堂妹看到,被拐26年的她这才回家。但杨妞花随后得知,疼爱她的父母在她被拐后因为自责和伤心过度,早在1997年和1998年就双双过世,当时都只有三十余岁。杨妞花的姐姐杨桑英11岁沦为孤儿,13岁出门打工。杨妞花一直记得当年拐卖她的人贩子的信息,2022年,她找到贵阳警方并提供线索,此后贵阳警方将人贩子余华英抓捕。
1月8日,得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二审裁定发回重审后,杨妞花在社交平台发声,称“此前,云南公安一直在追查余华英的老公王某文。在我得知王某文线索后,提交给了云南公安机关,之后王某文被抓获。王某文身上又牵扯出两名被拐儿童,在公安部门的调查下,才知道这两名被拐儿童是余华英的老公拐卖的,并且有余华英的参与。但二审时,余华英没有如实交代。”
杨妞花表示,作为受害当事人,她希望余华英越早重判越好,更希望再次的调查中,能够解救更多的被拐儿童。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