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梁朝伟和刘德华主演的《金手指》热映,很多人觉得电影里大反派判的太轻了,太不过瘾,但原型故事就是如此,而且主角更猖狂
现实里的原型大佬陈松青相当嚣张,故事比电影都曲折。如电影中演得一样, 陈松青最开始就是个港漂,没钱没势没资源,但仅仅六年后,陈松青就从打工仔摇身一变成为当时商界趋之若鹜的“摇钱树”。
1977年年初陈松青开设佳宁灭虫公司,让佳宁两个字开始出现在商界。同年年底,佳宁集团成立,陈担任主席,直接控制多个由自己开设或收购的公司。之后更是通过几桩全港闻名的重磅交易,让佳宁的股价飙升到历史高位,公司市值一度成为港股龙头。
后来大环境低迷,陈松青旗下公司逐步停业,曾经风头无两的商业王国,转瞬间土崩瓦解当佳宁系轰然倒塌时,已严重资不抵债,债权人纷纷起诉,股民赔得血本无归。大家才意识到佳宁集团,原来是靠金融诈骗换来的风光!
早在1982年,裕民财务母公司大巴裕民银行就怀疑裕民财务贷款有问题,并派出一名核算师前往调查。一年后,核算师被勒死并弃尸于新界大埔墟站,附近的蕉林里。大巴裕民银行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马上派出官员带队核算,发现违规贷款,但涉事的裕民财务高层早已人去楼空。
香港廉政公署介入调查,陈松青被律政司“以诈骗罪告上法庭,包括陈松青在内的财雄势大的数名被告,用尽策略拖延及逃避审讯,调查工作甚为棘手,且因有关案犯未到案,该案一直悬而未决。
期间,核算师被害案开审前一天,陈松青的律师淹死在自家泳池,被确认为自杀。
后陈松青主审法官辞职,并在塞浦路斯被车撞死,被确认为普通交通事故。
后廉政公署负责佳宁案的调查主任疑似工作压力过大而自杀。
四条人命,历经十几年!佳宁案无论是涉案规模还是调查难度都创下廉政公署多项纪录,最终在1996年中秋,香港回归前夕,陈松青逃脱主罪,仅仅承认两项串谋诈骗罪,被判3年。
案件横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涉及款项高达66亿港元,是香港有史以来最庞大复杂的商业诈骗及贪污案,所涉一系列命案成为香港十大奇案之一。
电影也好,这个故事也罢,仿佛都是在告诫我们,如果要论万恶之源,那无疑就是腐败。
权力与钱财的肆意勾结,罪不及“贵族”的“精密”司法机制,奇案本不奇,这本是明晃晃的太阳底下的犯罪。但因为日不落帝国已落,某些人才能逍遥法外。
最后给正义的人们点个赞,没有他们的坚持和努力,案件真相很难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