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排观众看电影时频繁“抖脚”,前排男子将其打骨折被判刑

只因后排观众观影时不由自主抖脚,导致前后两排座椅均产生晃动,男子邓某心生不满与其扭打,致被害人轻伤二级。经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已判处邓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

2022年2月,邓某购买电影票后与妻子在青浦区某影城内观影。这场电影是他期待已久的,因此观看过程中十分投入,但正当看到精彩之处,他忽然觉得自己座椅开始前后摇晃。他四顾一圈,发现是后排观众也看得投入,竟不由自主抖起脚来,所以导致前后两排座椅均产生晃动。

邓晶心生不满,认为后排这名观众太不文明,便转过头去大声跟对方说:

你在干什么?你这样,我都没法看了。”

这名后排观众马上停止了抖脚,但没过多久又开始产生其他晃动。邓某火冒三丈,不顾妻子阻拦,“腾”地站了起来,跨过椅子找到对方,一手揪住对方衣领,一拳打向对方面部。

影院里一片昏暗,两人就此扭打在一起,周围观众纷纷劝架,但谁也拉不住,邓某朝后排男子面部重击几拳后,才被其他几名观众拉开。

警方随后赶到,将邓某带至派出所内。

经鉴定,后排男子遭邓某殴打,造成面部出血、右眼眶内壁及下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遂对邓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表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电影院内观影需遵守文明规范,不干扰其他观众,但当他人出现不恰当行为时,也应以善意方式进行提醒,采取暴力手段不仅无法达成目的,还会使自身遭遇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