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因为一个朋友的转发,想起了歌手红豆,搜完发现,他应该只是不暴露在媒体上,但是生活方式可能不会有太大变化,因为仍然有演艺圈的人脉,有自己和自己家庭的财务支持,可以再“拯救”几个原生家庭困难的好看孩子,以“重情重义”的形象,给他们财务和生存支持,和他们“玩儿”——这种“玩儿”是他们之间的联系和爱的体现。
此前曾有心理学家推测他在儿时有过同样的遭遇,导致他在自我保护的潜意识下选择了同样的行为。
想起之前看过一个英国纪录片,名为boarding school,讲boarding school里对儿童的性犯罪,片尾主持人的总结是,最让他震撼的是,那些被惩罚的人并不觉得自己有过错,其中一个的说法是:这是一种传统,我在带他们进入这种传统。
又想起最近看凯伦老师说的,你和他的想法,都是一个“宗教”,而美国据说有专门的组织在推动对应的法律上的允许。
想了这么多,突然又想到凯伦老师提到,区分“你的事情”、“对方的事情”、“神的事情”,在目前的生活状态下,没有办法对此做任何影响的我,似乎暂时只能把这件事归类在“神的事情”里了。
只是同时在美国,针对此类行为,社区警告和其他方面改造,似乎也有很多。
而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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