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第 1-10 集拍得怎么样?哪些剧情点值得关注?

要我说,这才是中国政法剧该有的模样,就个人而言,我不想看美剧律师如何利用法律条文一次次游走在灰色地带为当事人获取最大利益,这些离我太远,也太看律师个人心情和良心,我这个人运气差中奖率低没这么好命遇上这种超神英雄,我更愿意有部剧来讲讲中国法律,以及所谓的“和稀泥”。

年轻时,我痛恨“和稀泥”,觉得法律就应该丁是丁卯是卯,随着阅历增长,我渐渐改变了这种看法,因为我发觉,这世上最喜欢研究法规判例的,恰恰是最想“做贼”的那批人,真的,这些人要是不做贼,没准早就成为法律精英了。


秋天到了,举个小栗子。

众所周知,头条的平台人设是友善,为了维护社区氛围,我和很多网友一样自愿成为“众裁官”,然后我就发现一些耐人寻味的现象,比如同一个用户有数条评论被举报,这些评论确实违规,但如果点进去看前因后果,会发觉这位用户实际上是被冒犯挑衅的一方是受害者,而引战的一方却无人举报(甚至有些人的答案就是刻意引战),作为“众裁官”我只能对被举报的评论投反对票,最终产生了一个奇妙的现象,“受害者”被接连删评,“加害者”安然无恙。

作为第三方我也跟踪观察了一下,有些“受害者”是真的不知道可以举报,而有些“加害者”粉丝众多,一呼百应,即便双方同时互相举报,“加害者”发起的举报可能因为人数众多,被系统优先推送,我有时候会帮忙举报,但这种情况多了,会麻的。


可能有人会说,这是头条社区制度不完善,让“做贼人”钻了空子,但计划赶不上变化,制度更赶不上时代变化,新技术的运用往往在制度形成之前,比如,目前互联网的信息加密技术就还远远不够,作为一个曾经的互联网一线员工,早在门户网站时代,我就可以看到海量的私人信息,更别说后来做电商,如果我有心做贼,完全可以抠着条文规定搞“法无禁止即可为”,好在我不想做贼。

所以在大多数人心中,“法”并不是那些条条框框,而是一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社会底线、公众底线,即便没有法律条文,多数人也清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反而是有心做贼的人,往往更在乎条条框框,一心钻研如何避开条条框框去做贼。


前八集中,主播猝死案就刻画了一个有心做贼的老板。(这里提醒一句,因为剧情需要,这个案例和真实案例有出入,所以请勿对号入座)

很明显,这位老板请律师不是为了遵纪守法,而是计算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利益最大化,一纸不平等的经纪合同榨取每个主播的最大劳动价值,同时规避劳动法,这种情况其实在网文圈也是类似的,有些网站的版权合同本质是经纪合同,实质是不平等劳动条约,这些网站利用获利制度超时占用作者劳动时间,利用榜单和推荐制度框定作者劳动内容,更典型的是被困在系统里的外卖员,这些都是技术跑在制度前,死抠条文,才是对劳动者,对社会最大的不公平,才是“和稀泥”。


还有轰动一时的辱母案,在我看来,这桩案子现实中的原型,恰恰是互联网舆论在“和稀泥”,说什么“全员恶人”,被告蓄意藏刀,被告母亲苏某非法集资+老赖,高利贷暴力催收,总之没一个好人,还是洗洗睡了。而真正的大恶人却在舆论场上隐身了,好在法律没有“和稀泥”,更不会像舆论那样各打33%的大板,现实中,被告人防卫过当故意伤害判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母亲苏某非法集资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高利贷组织者吴学占——这个真正的幕后大恶人,黑恶势力团伙首脑判有期徒刑25年,其余团伙成员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当然,如果像电视剧里演的,那些因为生活困境铤而走险加入黑社会的被害者及其家庭得到司法救助,那就更好了。


关于这起案件,电视剧里还有一处剧情,提到舆论背后有高利贷群体的影子,这处剧情可谓细思极恐,我们经常骂资本操控舆论,却忘了资本只是跟平台买量买广告位买曝光,那些都是让人有心理防备的,操控力度有限,真正在操控互联网舆论场的恐怕还是那些躲在暗处的势力,不得不说,就比烂而言,如果你认为官媒报道不靠谱倾向性明显,那么自媒体爆料小作文往往信息更偏颇(或许有一定的可信度但也可能有重大隐藏),更何况背后还有蠢蠢欲动的水军。


中国法律事实上并不和稀泥,而是复杂,美剧给我的感觉美国法律抠条文拼资源,然后律师像角斗士一样上场竞技,但中国的法律要考虑公平公正,法理、情理、人性、社会治理等等,都要考虑实际上最不容易“和稀泥”,而是最容易“钻空子”,情理、人性、社会舆论都可以作为武器去攻击这个系统。

那么,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复杂,学美国搞角斗搞竞技?

这就要看你在哪个阶层,你又希望法律维护的社会秩序对哪个阶层更有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