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李易峰代言的品牌可不少,包括HONMA高尔夫、PANERAI沛纳海、Prada普拉达、RemyMartin人头马、京都念慈庵、康巴赫、舒适达、王力安防、鸭鸭羽绒、真果粒、六福珠宝、巴黎欧莱雅、猎聘等,其中不乏一些知名大品牌。
目前已有11个品牌明确发文称已终止和李易峰的合作,其中包括真果粒、京都念慈庵、高尔夫、舒适达、沛纳海、六福珠宝、普拉达、鸭鸭、人头马、康巴赫,猎聘则称,与李易峰代言合作已于7月3日到期,相关宣传已随合同到期终止。
那么问题来了,明星代言品牌,因为自身缘故导致解约,会承担大额违约金的赔偿责任吗?
根据法律专业人士称, 在商业代言合同中,若明星或明星所属公司单方面发生负面事件,造成不良影响,品牌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代言,解除代言合同。对于明星来说,不仅代言费拿不到,还会根据合同约定赔偿品牌方损失或违约金。假如明星或明星所属公司拒绝履行违约责任,品牌方可以选择起诉对方。
可想而知,品牌方也不是傻子,必然事前和明星签的有艺人违规违约责任书和相关协议,约定违约赔偿责任,以保证自己的利益。
李易峰嫖娼被抓,舆论哗然,个人形象瞬间崩塌,由此事件导致品牌方需要重新找代言人,更换广告文案和版面设计,并且原有广告牌也要一并撤下,不考虑对品牌名誉造成的潜在负面影响,单是凭这点,就完全可以追究其赔偿责任。
怕是李贺同志(李易峰实名)出来之后,不光是饭碗丢了,各种违约赔偿,也够他难受很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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