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里的价值观|是时候给“万物皆可直播”念念紧箍咒了

近日,家住武汉市江汉区新湾路的周女士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自己到家附近的理发店剪发时,发现理发师竟在同时用4部手机直播自己剪发过程。她要求理发师停止直播,对方没有立即移开镜头,还称她“落伍”,“又不是明星,普通老百姓怕啥?”

随后,记者也找到周女士所说的理发店。记者看到,该店共有6个剪发位,一个手机支架放在进门第一个剪发位的镜子旁,上面固定着4部手机。其中3部手机开着直播,1部放着音乐,一名男士正在手机前跳舞,得知记者来意后,该男子承认自己就是与周女士发生口角的理发师熊先生。

熊先生说,他从今年2月份就开始直播剪发,在他直播间露过脸的顾客非常多,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提出反对意见。“现在直播常态化了,又不是明星,普通老百姓怕啥?”说着说着,熊先生竟然直接招呼记者站到手机前,还向直播间观众介绍有记者来采访了。

随后 记者又随机探访了3家理发店,发现均存在通过直播或短视频平台推广的情况。而在一家大型连锁理发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店还有专门负责拍摄短视频的理发师,专拍理发效果好的顾客,再发到社交媒体上吸引新顾客。但他强调:不管是拍还是发,都会提前征得顾客的同意。

这个事也是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和讨论,大部分网友都表示:视频直播如果是为了牟利,那熊先生的做法显然不妥,凭什么让“我”被直播去为你挣钱,你挣钱了会分我一些吗?这种事可以去告他!当然也有网友表示:熊先生的行为肯定不妥,但实际上很多人可能压根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就像熊先生被周女士拒绝后,还能不以为然的说:是周女士落伍了!

看似很小的一件事,里面的是非曲直却是不容小觑,它甚至可能关系到一个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看待这件事呢?对此,湖北省社科院马研所副研究员杨丹在《热点里的价值观》发表观点:

如今视频直播早已跳出了最初诞生时的娱乐属性,摇身一变成为不少商家用来吸金的摇钱树。按理说这也无可厚非,新手段带来新效益何乐而不为,况且视频直播使用门槛低,普通人都玩得起,不大行其道才真是没有道理。可问题在于,有些事一旦与钱扯上关系,那么人与人相处的固有边界可能就会被打破,而从这件事来看,至少涉及到两个边界,一个是道德边界,一个是法律边界。

所谓道德边界,就是主张人与人相处不论身份如何都要相互尊重,这是起码的原则,违背这个原则轻的那叫冒犯,重的那叫伤害。而最叫人不能容忍的一种冒犯,就是不经别人同意,你就替别人做了主,再通俗点,就是你做这个事你问过我意见没?别说我不愿意,就算我愿意,你也得先征求我的意见呀!像上面周女士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所以周女士发现自己在被直播的状态后,有强烈抵触情绪也是非常正常的反应,根本就不是像熊先生说的,是落伍、是意识没跟上而出现的反应过度。

而所谓的法律边界,像这种直播拍摄,可能会触犯到一些法律条款。比如说:是否侵害肖像权和隐私权?普通人对于肖像权的法律定义可能不是那么清楚,但是其中一些是非道理我想大家还是明白的,就像前面有网友说到,你让我被直播,去替你赚流量做推广,你赚了钱你会分给我吗?换句话说:不经过我本人同意就使用我的形象,你这就是侵害我肖像权的具体表现。何况我理个发,压根儿就不想让别人看到全过程啊,还有没有点个人隐私啦。所以,别说我跟你急,我上法院告你都行。

其实说了这么多,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知,还只是停留在表层,那更深层的认识是什么呢?我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从上述新闻事实来看,不论是进行拍摄的熊先生,还是被直播的周女士,实际上都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已经涉及到法律层面的问题了,这说明什么?说明在视频直播盛行的当下,视频直播所涉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和视频直播行为的普及,两者是不匹配的,如果不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那么往后像这种类似情况可能会越来越多,还可能越来越离谱,最终对于视频直播业的伤害将是非常大的。

(编辑:余飞 编审: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