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提到范冰冰,相信大部分人对她的印象是“金锁”。虽然在《还珠格格》这部电视剧中她只是一个配角,但是她却给大家带来了很精彩的表演,更是为她以后的演艺之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后来更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走到了一线女明星的位置。
可是,随着“阴阳合同”事件的发生,给范冰冰带来了致命的打击,其演艺事业也戛然而止。更悲惨的是,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男友又和和她分手了,在外界看来,范冰冰可能会一蹶不振,从此再没机会重回巅峰。
当外界传闻不断时,范冰冰顶着压力选择了逆风而行,多次尝试复出,但是收效甚微,而且每次复出失败都会伴随各种负面评论。
一方面尝试复出,另一方面范冰冰开始布局自己的商业版图,投资美容院,创建自己的美妆品牌,保证了自己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近日,在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中,范冰冰在布局商业的路上也并非一帆风顺,她用自己名字的拼音申请注册商标时被驳回,她便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
这份判决书是9月1日发布的,判决日期是今年的5月14日,裁判书显示原告系范冰冰的公司——无锡美涛佳艺影视文化工作室,被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案由为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
据悉,范冰冰曾想使用自己的名字拼音大小写“FAN BING BING”“fan bing bing”注册申请商标,其中,注册在21类上的第29039357号“Fan Bingbing”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该商标构成《商标法》第31条所指情形为由,将其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范冰冰不服此决定,这才起诉了国家知识产权局。
根据裁定书显示,该案的判决结果为范冰冰胜诉,撤销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范冰冰申请注册商标的回复决定书。
该案的胜诉也标志着,范冰冰成功获得了申请注册的商标,也就是说范冰冰能大张旗鼓地扩大自己的商业版图了。未来,该商标主要用于范冰冰于去年4月开始就宣布推出的其参与研发和生产的面膜上。
通过商标局检索平台来看,范冰冰担任投资人的无锡美涛佳艺影视文化工作室旗下已经注册了500多个商标,多为与范冰冰本人及其弟弟范丞丞的名字所有相似的名称,并且涵盖的领域更是包括了美容、通讯、医疗、烟草、甚至还有军火等等类别,可以说该工作室已经把姐弟俩有关的商标给注册了个遍。
而从商标注册数量就可以看出,对于商标的保护,范冰冰可谓是极其重视,这里必须为她点个赞,商标布局一定要趁早,更要全面。
当然, 可能还有人会有疑问,姓名也能注册成商标吗?答案当然是可以,下面宏邦为大家详细讲解。
01、普通人的姓名
《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品与其他人的商标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普通人的姓名作为文字的一种,自然是可以被注册为商标的,但是也需要具体审查是否违反《商标法》相关禁注条款。
同时也必须注意到,因姓名具有一定的重复度和近似度,注册之前还需查询有无在先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另外,若因自身姓名与已注册商标相同,并不必然能以姓名权主张相关权利,还需证明自身姓名在他人注册商标申请前就具备一定的知名度,且消费者看到该商标会在商标专有权人和姓名权人之间建立稳定联系。
02、公众人物的姓名
公众人物本人或经本人授权后,以公众人物姓名注册商标,在不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情形下,是可以注册为商标的。比如我们熟知的“李宁”商标,格力电器的“董明珠”,网红“李子柒”等,都是公众人物姓名注册为商标的例子。
若非姓名权人将公众人物姓名注册为商标,社会公众极易将商品和该公众人物联系起来,将会产生“搭便车”的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现象,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八)规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在商标注册时会被驳回。
能否以公众人物的姓名注册商标,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考虑,比如“钟南山”院士的姓名就是在特定的时间节点和社会环境下,不仅具备了高辨识度,还应列入“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宗教等领域”的范围,属于禁止注册的范围。所以,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依法作出驳回决定。
总之,名字是可以注册商标的,但是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滥用一些知名度高的名字也是极其危险的。大家在注册商标时一定要遵守规则,了解更多商标注册规则及问题,欢迎咨询宏邦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