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9 09:05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周飞腾
5月28日下午,诸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会上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具体名单如下:
诸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19年5月28日诸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梁中为诸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诸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一、任命郦武亮为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免去其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二、任命孙永武为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三、任命边锋为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免去其诸暨市人民法院简案庭庭长职务。
四、任命周钢杰为诸暨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免去其诸暨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五、任命赵恒丰为诸暨市人民法院璜山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诸暨市人民法院璜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六、任命赵珊妮为诸暨市人民法院牌头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诸暨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七、任命韩华为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八、任命王羽为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九、任命李冠军为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诸暨市人民法院简案庭副庭长职务。
十、任命陆启杰为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免去其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十一、任命周敬涛为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免去其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十二、任命周超为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十三、任命吴行为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免去其诸暨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十四、任命徐怡燕为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免去其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十五、任命肖志姣为诸暨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诸暨市人民法院简案庭副庭长职务。
十六、任命谢玉山为诸暨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十七、任命王玲为诸暨市人民法院草塔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诸暨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十八、任命蒋仙斐为诸暨市人民法院店口人民法庭副庭长。
十九、任命王岚为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二十、任命陈浩为诸暨市人民法院牌头人民法庭副庭长。
二十一、任命边芳、边行、蔡一锋、陈杰、陈日宇、陈颂伟、陈晔汉、丁小海、杜水宇、段琴凤、方志杭、傅航生、傅建红、傅剑英、傅露露、郭珈冰、何红霞、胡海飞、胡铁松、黄建平、黄晓娜、蒋赢颍、金乐伟、金奇江、金屹玮、金岳、李建华、郦彬、郦柄冰、郦双燕、楼晓英、楼颖、楼长春、吕娜、孟越柯、潘绍来、潘叶飞、邵茂兴、邵淼燕、石蕾莎、寿洪、寿明发、孙一牧、汤松尧、田富明、王林锋、王为初、王颖、温亦涛、翁水平、徐丹、徐洁、许浩、杨江权、杨驹尔、杨敏、杨人慧、杨文超、杨于洁、杨毓、杨源水、姚仙永、袁吉儿、詹春玲、詹萍、张巧丽、张炜明、张翔、张燕华、张云飞、章洁、赵丹、郑文坚、钟晓平、钟志梅、周保云、周彩莉、周建明、周伟文、周欣达、周琰、周义永、周哉华、周章国、朱华梁为诸暨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二十二、免去周迪光的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二十三、免去杜敏丽的诸暨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二十四、免去陈小荣的诸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五、免去许君的诸暨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六、免去荣文华的诸暨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七、免去冯丽的诸暨市人民法院草塔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八、免去边防的诸暨市人民法院店口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二十九、免去蒋浩、胡国法的诸暨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十、免去袁秀琪的诸暨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一、任命顾儿永、宋秀胜为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赵志义的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免去徐军能、周春松的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宣建文、周伟星、严国营、黄铁灿的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