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察机构人事案看民进党的政治分赃

2020年进入酷热的夏至时节,台湾政坛的剧本中,民进党年初规划的三大目标——蔡英文连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民进党在立法机构的人数过半和罢免韩国瑜都已经完成,剩下的日子里民进党政客们就坐等在各种位子上的政治分赃罢了。

近日,蔡英文提名台湾当局领导人办公室前秘书长陈菊担任监察机构负责人。“监察院”主要职能为行使“弹劾权”“纠举权”和“审计权”,是台湾地区监察机构。笔者不禁想问,由陈菊担任负责人适合吗?在上任前,陈菊虽高调宣布退出民进党以示自身的超脱清新,自此不参与民进党任何党公职和党务,但可信吗?

前几天吵到不可开交的提名国民党籍的前台东县县长黄健庭担任监察机构副职负责人,后来因为岛内各种压力,黄健庭选择退出。

至此,监察机构名单上人员几乎清一色,不是民进党人士就是民进党的友军。名单上到底有哪些人?有资深妇权工作者纪惠容、前民进党民代王荣璋、“台湾少年青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秘书长叶大华、蔡英文办公室少数民族转型委员会委员鸿义章、民进党前民代叶宜津、民进党教育部门高官范巽绿、前安全部门咨询委员林文程、“最高检察署检察官”郭文东、律师张菊芳、世新大学信息传播系教授赖鼎铭、东华大学少数民族学院院长浦忠成、审计部门副审计长王丽珍、前台北市副市长陈景峻、前台北市秘书长苏丽琼、前“台联”民意代表赖振昌,“时代力量”创党元老医师林郁容、医师萧自佑,以及现任的王幼玲、高涌诚、田秋堇、赵永清、蔡崇义、林盛丰、王美玉。

透过监察单位的提名和立法机构的多数通过,如今民进党可以说是真正的完全“执政”,当初孙中山先生设置的“五权分立”机构已被民进党全面掌握,尤其是这次监察机构负责人由陈菊担任,更是让“五权分立”中的“监察权”名存实亡。

这次监察机构人事案最为讽刺的是,陈菊作为一名在监察机构背上58条案子的当事人,如今却被提名为监察机构的负责人。如今的监察机构已沦为蔡英文“东西南北厂”的其中一员,一个自允“台湾民主人权发展的工作者”,如今正一步步将“台湾民主制度”送进坟墓中,可惜的是一般台湾民众对政治制度是不了解和忽视的,以为只要可以投票就是“民主”。从这次监察机构中民进党的政治分赃看,台湾的政治机构已沦为民进党的附属机构,套用民进党政客过去最爱说国民党的话“法院都是国民党开的”,如今台湾“所有行政监督体系都是民进党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