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之名》许志逸的案子,是现实中很多冤假错案的真实写照

看了4集《因法之名》,尽管没有一位流量明星,但的确是难能可贵的良心剧。如果在《人民的名义》之前播出的话,必然是一部现象级的大剧。

要问《因法之名》这部剧好在哪里,好在敢于直面现实。对于经常看新闻的人来说,应该发现近些年很多冤假错案都被平反了。平反归平反,但是很多当事人的大好年华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甚至是早已不在人世了。活着的当事人由于常年的牢狱生活,很多人都无法融入社会了。拿着国家给的补偿,反而成了亲戚朋友眼中提款机,说其这一辈子都被毁了也不为过。

一个明明没有犯罪的人,公、检、法是如何将其推上了被告席,继而送入监狱或刑场的呢?《因法之名》给出答案,由于柳莎莎是知名人士,案件在社会上引起议论。相关领导觉着脸上无光,影响了自己的政绩,便下令限期破案。限期破案是什么,就是在期限内必须抓到凶手,抓不到那么案件负责人也就没什么仕途了。人都是自私的,一旦在限期内抓不到凶手,难免不会找个替罪羊。当然在《因法之名》中,李幼斌饰演的葛大杰是个正面人物。在主观意识上并没有这种想法,也没有采取实际行动。但是殊途同归,结果葛大杰认定凶手就是许志逸,你不承认就疲劳审讯。说实话在那个年代,疲劳审讯都是轻的,刑讯逼供也是有的。

不得不说李幼斌把葛大杰当时的状态诠释的很到位,整个人处于一种非常亢奋的状态。如果葛大杰能够冷静下来,把邹雄对案件提出的疑点都想一遍,或许就能够想明白。但葛大杰想明白了也没有用,来自上级的压力也会逼迫着葛大杰结案。从头到尾梳理一下剧情便会发现,剧中整个案件的侦破都显得很匆忙。DNA结果还没有出来,就先对外宣布许志逸是凶手。既不合理也不合规,这就是外力干预司法的表现。这等于把整个案件的侦破方向逼上一个死胡同,一旦出现有利于许志逸的证据。不要说陈谦和会藏匿,怕是某些人都可能会压下来。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希望从此以后不再有冤假错案。不再有拿无辜者的大好年华,甚至是用生命来作为华丽政绩垫脚石的事了。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韩国进口 AHC 第四代精华眼霜 30ml/支 淡化黑眼圈细纹

¥7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