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佛山释放积极信息:复工复产无需批准,无需签订承诺书

2月20日,红星新闻从广东省江门市委宣传部获悉,江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称,江门市决定全面取消超出企业防疫必要的复工条件和要求,全面取消企业复工复产的审批、报备手续,企业复工复产无需批准,无需签订承诺书。

图据视觉中国

该《通告》明确,不得擅自变相推迟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在国家、省、市的要求外搞层层加码。

此外,《通告》要求规范复工复产企业人员管理,不得擅自扩大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管理范围,除对疫情重点地区来江门人员、“两史”(疫情重点地区旅游史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人员实行14天隔离外,其他地区来江门人员经健康检测合格后可返岗复工。各村(居)对在本村(居)居住或租住的复工复产企业的外来员工和车辆进行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后,未见异常的一律放行。

此外,江门市全面取消不合理的交通运输管制措施,对企业生产物资等运输车辆在疫情防控期间开通绿色通道,切实解决企业物流问题。积极帮助更多的物流企业复工,支持企业采取物流直配、无接触配送等新模式,提高物流效率。

2月18日,佛山市政府宣布“取消以疫情防控限制企业复工复产的审批、备案”等行为,企业复工复产无需批准、无需签订承诺书,不得要求返岗员工提供健康证明。

红星新闻记者 王春 韦星

编辑 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