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荔枝新闻报道,2男子盗播超8万部剧集获利3.92亿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和3年。
报道称,江苏的张某和孙某通过自有服务器,利用购买的技术解析服务,跳过影视作品权利人的技术措施,获取正版影视平台的原始播放链接,在自建平台 app 上播放,然后通过在平台设置各类广告赚取收入。
截至案发,张某、孙某非法传播试听作品 83000余部,点击量高达4000亿余次,非法收取广告费3.92 亿余元。
法院认为,张某、孙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相关著作权人的视听作品,传播他人作品数量、实际被点击数以及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属于刑法规定中侵犯著作权的"特别严重情节",该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只,且系共同犯罪。遂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万元;对被告人孙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400万元。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