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走进法律小课堂
常看《国门说法》的老友们
应该很熟悉
双胞胎冒用证件
这个“老剧本”了
可是
无论小编怎么反复提醒
总有小部分人
有侥幸心理
那么
今天让我再用一个案例
带大家复习一下这个知识点
↓↓↓
6月4日
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口岸
一对双胞胎兄弟宋某霖(兄)、宋某学(弟)
互换身份
企图蒙混入境
被移民管理警察当场查获
事情的起因是
宋某学出国参加比赛
邀请其妻子与哥哥宋某霖观赛
宋某学在其公司安排下
提前购买了自己的返程机票
几天后
宋某霖和宋某学的妻子
想与宋某学购买同一班返程机票时发现
该航班已经售罄
只能购买时间相近的另一班次
三人启程回国前
宋某学妻子提出:
“你们兄弟俩换一下证件和机票,
这样我们两口子就能坐同一班飞机了!”
“反正我们是双胞胎,
应该不会被发现。”
宋某霖欣然答应
于是
兄弟俩互换了护照和机票
互持对方证件
机票登上了回国航班
抵达浦东国际机场入境大厅后
宋某霖使用快捷通道通关失败
引起了移民管理警察的注意
面对移民管理警察的询问
宋某霖完整交代了
兄弟二人互换护照、机票的事实
宋某学夫妻
乘坐另一架航班入境时
“恭候多时”的移民管理警察
立即将两人请进询问室
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宋某学妻子为自己的无知提议
感到后悔不已
最终
上海边检总站上海机场边检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对兄弟二人分别作出
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并收缴涉案证件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七条 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发生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签发后发现持证人不符合签发条件等情形的,由签发机关宣布该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证件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出境入境证件无效。
公安机关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或被他人冒用的出境入境证件予以注销或者收缴。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最后
小编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
请自觉遵守出入境法律法规
切勿以身试法
供稿:上海边检总站上海机场边检站
作者:王旦琳 张婕 李宇航
编辑:周亚雄
初审:祁秀雯
终审:国家移民管理局新闻中心
转载请注明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