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
“哮天犬”扮演者演员陈创发声称:
近日有人在社交媒体上
假称自己是电视剧《宝莲灯》
“哮天犬”的扮演者
进行直播发布言论、接受打赏、
招揽牟利、私聊等
导致很多观众误以为都是本人所为
陈创在视频中表示:
“我绝不会通过任何形式渠道
向你们要钱、礼物或者个人信息
以及联系要求线下见面
对于网络上冒充我的行为
我和我的团队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最后感谢大家一直以来
对本人饰演的角色的喜爱和支持”
既是“金牌配角”又是“男主角”
评论区唤起一波回忆杀
有网友评论:
你终于出来说话了!
还有网友评论:
忘不了你演的富贵。
更有网友评论
刷起一波回忆
据公开资料显示,陈创出身演艺世家,自幼学习戏曲,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他在2005年播出的古装电视剧《宝莲灯》中饰演“哮天犬”,为观众所熟悉。
“山寨明星”扎堆出现
近年来,模仿明星的风,早已吹遍互联网的各个角落。
云南阿辉模仿著名球星科比爆火了之后,10多天赚了8万元。模仿明星鹿晗的“鹿哈”,去年自曝“带货7个月挣了3500万元”。此外还有“易烊干洗”“黄子诚”……再往下边划几下,你还能看到“中s”和“汪大菲”的世纪大和解。
对于这些山寨明星,有网友认为他们搞笑好玩,也有很多人表示这是碰瓷、哗众取宠,仅凭“模仿”“长得像”就可以短时间内引流变现,实为不公平。还有人认为,这侵犯了被模仿明星的个人权益。
不久前,就有多名周杰伦歌迷在社交平台发文,要求抵制周杰伦模仿者“黑伦”和“粥饼伦”,原因是最近“黑伦”模仿周杰伦进行商业演出,还在6月进行了多地的酒吧巡演,其中一站的“票价”高达6000元;“粥饼伦”则是跟着周杰伦演唱会的足迹,到全国多地搞“全国巡饼”(到当地摊饼)。
“黑伦”(左)和“粥饼伦”(右)在太原同台演出。
从今年6月开始,“黑伦”在厦门某娱乐公司的组织下,在娱乐公司关联的酒吧里进行全国巡演,宣传视频中还经常出现周杰伦的经典语句——“哎哟,不错哦。”
6月26日,记者获悉,“黑伦”原计划6月28日、29日在厦门文灶、明发两店的演出临时宣布取消,同时取消的还有杭州、武汉等地的演出。多地店员对此的解释并不统一。
“撞脸碰瓷”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这些“山寨明星”看似
因模仿而有了流量变现的可能,
但法律风险也在增加。
长相酷似周杰伦的“黑伦”,
唱着周杰伦的歌曲,
到酒吧里进行线下表演,
这种行为是否涉嫌侵权?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主任张公典律师认为:“如果仅仅是模仿周杰伦,到酒吧里进行明确告知的模仿秀,并没有冒充周杰伦欺骗他人,或对周杰伦形象进行贬损,是很难被认定侵犯肖像权的。”
也有律师指出,
未经许可在海报、短视频等载体,
大量商业挪用明星照片,
会严重侵犯明星的肖像权。
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兆义表示,夸大、无底线模仿行为很大程度对被模仿明星在大众当中的形象产生了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