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昨日传出消息后,李易峰的商业世界算是彻底毁灭了——100年内再无机会。他背后的经纪公司、他关联的7家公司,都将因此坠入深渊。
当然,损失惨重的还有十几家签下李易峰的“其它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真果粒、普拉达、鸭鸭羽绒服等。从金钱损失看,签约费花了多少,损失就达到多少。据星宸传媒数据,李易峰的代言费为1500万/年,每年约750万。
这件事给创业者什么启发?
从商业角度,李易峰也是位创业者,他的核心模式是“依靠IP”赚钱。说句心里话,从“赚大钱”的角度看,我个人认为:“IP模式”是个很差的模式。
我有一句话送给各位创业者:如果你想做大做强,或者有个上市梦想,一定不要让“老板个人IP”大于“公司IP”。否则你一定上不了市——这话我说的。
我只举两个例子:罗振宇的“得到”、吴晓波的“巴九灵”。
从商业化角度看,他俩干得非常不错。比如得到,去年营收8.43亿,净赚1.25亿——财务数字完全达标,但为什么一连7次冲击IPO失败?核心原因之一就是:证监会认为该公司对“罗振宇”的个人IP依赖太强。
2019年,吴晓波也曾想把“巴九灵”卖给上市公司全通教育,谋求曲线上市,也是最终失败。据吴晓波自我爆料,其核心原因之一,也是证监会认为“吴晓波的个人IP太强”。
所以,但凡依赖“IP模式”的创业者,未来一定无法上市。有人可能要问了,公司一定要上市么,不上会死?不会死,但一定无法进入顶流行列。
上不了市意味着“无法融到资”:VC肯定不看。因为他们投资的最终畅想就是企业上市,股份套现。据铅笔道DATA统计,近3年来的上市公司,多半能在上市前完成20亿-50亿融资。如果你未来无法上市,这20亿-50亿融资你就无法拿到。而如果你的对手通过模式创新拿到了这个钱,意味着对方比你富有20亿-50亿,你还怎么和对手干?
不管你是个多么牛的人,只要你做的是“无法上市”的事,你就无法获得融资、无法上市,无法冲进国内公司的顶流,比如中国500强。比如罗永浩,2012年做锤子手机,融资了17亿;而一旦他去做了卖货主播,几乎没有主流机构投他,包括他之前的老股东。
我个人认为,商业模式有两个极端:
一种是“上市模式”,是“做大做强”的天花板,能把收入/利润规模做到最大。这种模式下,公司规模越大赚钱越多。
另一种就是“IP模式”,是“做小做弱”的天花板,能把毛利率/净利率做到最高,甚至无限接近于100%。这种模式下,公司规模越小赚钱越多。
比如我知道的某家咨询公司,最赚钱的状态是“1个老板+2个助理”,最近3年老板想把公司做大,团队扩张到数十人上百人,反而每年亏损上千万。
这就是区别:二者都是组织,但前者是真正地依靠公司赚钱,后者却是依靠“个人”赚钱——说白了就是老板有能力,公司只是负责将老板的能力变现。
当然,“IP模式”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比如创业起步就赚钱——风险低。对于个人来说,回报也很不错。但公司一定不要做大,一旦做大,风险就开始与收益不成正比。
它最大的风险就是“过于中心化”,太依赖老板,老板一旦“出事”,意味着公司出事。就好比光脚踩钉子,两只脚同时踩100枚钉子,你会安然无恙;但若两只脚踩2枚钉子,你的重量越大,你就越体无完肤。IP模式就是后者,公司做得越大,损失越严重。
但依靠组织赚钱的公司就很安全:老板出事基本不影响公司。比如2018年,刘强东遭遇个人名誉危机,几乎不影响京东;再比如2020年,瑞幸出现财务造假事件,陆正耀等少数几个老板被骂得体无完肤,但依旧不影响瑞幸业务发展。如此案例比比皆是。
我再最后说一句:人总是要死的,哪怕你把IP模式做到极致,你公司也活不过100年。所以,如果你和马云一样,也想做一家活102年的公司,就请把“个人IP”放在“公司品牌”之后。
我敢打赌,只要你这么做了,102年后你的公司更有可能基业长青。如果我赌输了,评论区留言,102年后我赔你一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