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诸和要离都为吴王阖闾刺杀强敌,为何司马迁只为专诸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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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历史的女人——第1229期)

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里写了五个春秋战国时的著名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但那个时期的著名刺客并非只有这五个人,还有跟他们一样著名的,比如要离,他的个人武功和传奇经历一点不比以上5个人逊色,而且他跟其中的专诸还是同时代人(两人的行刺时间仅相差两年)。尤其是,要离跟专诸还是服务于同一个对象的,此人便是吴王阖闾。做为著名刺客,专诸和要离都为吴王阖闾成功地刺杀了一名强敌,为何专诸被司马迁写入《史记》,而要离却没有被写进去,他为何被司马迁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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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吴王阖闾为何要雇佣刺客杀人

首先得从专诸和要离二人的共同服务对象,即他们的主人吴王阖闾说起。吴王阖闾何许人也?有什么资格利用当时的两个超一流杀手?历史上,似乎他的儿子更加有名,其子就是春秋时期吴越争霸之中,跟越王勾践斗了一辈子的吴王夫差。不过吴国之所以能跟越国争霸,是因为吴王阖闾给吴国奠定了强大的基础。因此,某种意义上,阖闾比夫差更加厉害。

其实,阖闾就是比夫差厉害。当初的阖闾也是叱咤风云、不可一世的人物,就连王位也是他硬从别人手里夺来的(而夫差只是从父亲阖闾那里继承了王位)。本来当时吴国的国王是吴王僚,阖闾派专诸刺杀了吴王僚后抢了王位;然后为了巩固自己的王位,他又派要离刺杀了吴王僚的儿子庆忌。

如此看来,没有专诸刺杀吴王僚,阖闾得不到王位;没有要离刺杀庆忌,阖闾的王位可能保不住,因为吴王僚之子庆忌非常勇猛,他要坚决夺回“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既然这样,专诸和要离的作用也是不相上下,为何司马迁写了专诸而不写要离?

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因为司马迁的偏爱。纵观《刺客列传》上的5个人物,从曹沫到荆轲,都是司马迁喜欢的人物,欣赏的人物。显然,司马迁不喜欢要离。为何?都是杀人的刺客,专诸和要离有什么不同吗?

(二)专诸和要离的刺杀动机有所不同

按说专诸和要离在成名前是有很多相同点的。比如出身,他们都是贫民出身。专诸是杀猪的屠夫,要离当过屠夫还当过渔夫,都是身份卑贱的老百姓。二人还有一点相同,即都有过硬的功夫。专诸自是身材魁梧,力大如牛;而要离尽管身材矮小瘦弱,腰细如绳,但功夫也十分了得,二人都堪称当时之勇士。

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被同一双慧眼看中,他就是伍子胥。伍子胥是他们二人共同的伯乐。伍子胥本身是楚国贵族,因政治避难到了吴国,受到吴国朝廷,特别是公子光(即阖闾)的厚待。为了报答公子光,他为阖闾先后推荐了两名勇士,即专诸和要离。所以专诸和要离二人也可谓“师出同门”。但在他们各自完成了一次惊天壮举之后,专诸被司马迁记入史册,而要离却被冷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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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第一个原因是,他们二人的刺杀动机的不同。司马迁在《刺客列传》的末尾这样评价他笔下的5位刺客:“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他意思是,这五位刺客都是义人,都有一种扶弱拯危、不畏强暴、为达到行刺目的而置生死于度外的刚烈精神,而这种精神的实质则是“士为知己者死”。

司马迁之所以把这5人记入史册以表彰,是因为他们都是讲“义”之人,都是“士为知己者死”的体现,都是不畏死的勇士。而“义”首先表现在所做之事的正义性。这一点上,专诸的正义要大于要离。

尽管公子光(即阖闾)杀吴王僚属篡位,这一点司马迁是承认的,谓之“定吴篡位”;但他首先指出这是“定吴”。什么意思?当然是褒义。因为按当时的王位继承制,阖闾甚至比吴王僚更有继承王位的合法性。

阖闾的父亲就是吴国的国王诸樊。诸樊有三个弟弟:即二弟余祭,三弟夷,四弟季札。吴王诸樊当时没有立太子,他本想按当时的规矩,把王位传给弟弟,即先传二弟,若二弟去世了再传给三弟,以此类推,最后再传给四弟季札。但老四对政治不感兴趣,当老三把王位传给他时,他撒手不干,隐居了。这时按规矩,王位该轮到老大即吴王诸樊的儿子阖闾了。可是这时,老三夷的儿子便从他父亲那里弄到了王位,他便是吴王僚。这就违反了当时的王位继承规则,阖闾心里自然不服,就想办法干掉吴王僚,自己来当吴王。

因此,当时公子光指示专诸刺杀吴王僚,虽有篡位之嫌,但还是有点正义色彩的,即司马迁所谓的“定吴”。而后来他再次派要离刺杀吴王僚的儿子庆忌就显得不够正义。

首先这有点残忍了。你阖闾杀了自己的堂弟当了王,也就算了,再杀人的儿子,这是不是有点斩尽杀绝的味道?这跟李世民杀他兄弟的道理一样,如果你为了王位杀死李建成和李元吉还情有可原的话,你再把兄弟的儿女们都杀死,是不是太不人道了?这其实也是李世民被后人诟病的最大原因。

吴王阖闾也是如此。他杀吴王僚的儿子庆忌是有点不得人心的。况且庆忌也是一位不可多得的豪杰之士,史载此人号称“天下第一勇士”,可以空手夺飞箭,有万夫不当之勇,而且足智多谋,尤其是他还比较仁义,很有胸怀。阖闾正是嫉妒他的堂侄,还有恐怕庆忌再夺他的王位才下手的。而对于刺客要离来说,你杀掉庆忌就多少显得黑白不分了,缺乏正义性。

还有就是,专诸当时杀吴王僚之前,阖闾对专诸非常好,将之待为上宾。并且当他知道专诸是个大孝子时,也对专诸之母十分尊敬和优待。专诸深感其恩,便要以死相报公子光——这便是“士为知己者死”。

而要离则不然。当伍子胥把他推荐给阖闾后,阖闾起初是不太相信他的,因为要离太过瘦小,说他“拔剑不能举臂,车不能登足”。是要离本人极力想表现自己,主动想杀人立功的。也就是说,阖闾还没有把要离当做知己之时,要离便决定杀人。这违背了司马迁“士为知己者死”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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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诸和要离行刺前的准备和前置代价的不同

两人去执行任务都是要付出惨重的代价的,不仅是自己的生命,或许还有家人的生命。但两人的付出方式大不相同。专诸是仁义在先;而要离则不然。

不像荆轲那样,一条光棍,他出去办事可以不考虑家庭的因素,自己死就死了。专诸、聂政和要离是不一样的。他们都有家。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为国为民可以赴汤蹈火,这没有问题。可是在你行动之前如何解决家庭的问题,这个很重要。显然,专诸和聂政一样:我可以为朋友去死,眼都不带眨一下的;但是,我死之后,我的老娘怎么办?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所以专诸和聂政一样,选择了朋友重要,但母亲更重要的做法。母亲在,我不动手,不是不敢死,而是不能死。所以聂政一直等到母亲去世之后,才去赴死。专诸也一样,母亲在,不言死。但和聂政不同的是,专诸的母亲知道儿子是为了孝敬自己才不去帮助朋友时,她深明大义,自缢而死了。所以母亲死后,专诸才出手。他做人仁孝当头,司马迁是赞成的。

而要离呢?史上没有记载他的母亲,也许已经去世了。所以他不必顾及母亲了。但他有妻儿。他在行动之前是如何对待妻儿的呢?他不但没有考虑自己死后家人的后路,而且还直接把他们当了替死鬼,先弄死了。这从何说起呢?

要离为了行刺的目的,要先打入庆忌的内部,然后伺机下手。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不惜把自己的妻子和儿子献了出去。他找到吴王阖闾说,你把我的胳膊斩断一只,再把我的妻儿杀死;然后我背叛你,去投靠庆忌,这样庆忌肯定不会再怀疑我了。

吴王阖闾这人虽然心狠,还是讲一定仁义道德的。他说,“你帮我除掉敌人,我怎么忍心杀死你的妻儿呢?这不是置我于不仁不义之地吗?”

要离回答道:“做为一名勇士,哪能只知道享受家庭的温暖呢?大王只需要在我回来之后厚葬他们就行了!”

“臣闻安其妻子之乐,不尽事君之义,非忠也;怀家室之爱,而不除君之患者,非义也。臣诈以负罪出奔,愿王戮臣妻子,断臣右手,庆忌必信臣矣!”——《吕氏春秋》

吴王很感动要离的哥们义气,就同意了要离的注意。于是,阖闾和要离之间就演了一出苦肉计。

那天在朝堂上,吴王阖闾不屑一顾地看看要离说:“寡人观看要离之力,还不如一个小儿,怎么能够胜任讨伐楚国的重任啊!况且我们吴国刚刚安定下来,怎么能随意用兵打仗呢!”要离说:“大王啊,您一点也不仁慈,伍子胥为您谋划夺得了王位,平定了吴国,您难道不打算给伍子胥报仇雪恨了吗?”

阖闾听后,怒不可遏,令人把要离推出去,断其右臂,然后投入监狱。接着又把他的妻儿抓起来。后来,伍子胥又设计让要离越狱逃走,吴王再次震怒,下令杀死他的妻儿,并焚烧其尸,弃之于闹市。

要说苦肉计,周瑜打黄盖,一方愿打一方愿挨,也没啥。然而,这里关键不在于谁打,而是打谁?若光打你要离,把你手臂打断一只,只要你愿意,那就罢了,也不管别人什么事;关键是打了你要离自己,更打了别人,这要离做得就不地道了。把自己的妻子儿子也弄死,还来了个焚烧尸体,暴尸于市,也太残忍了点,不仅是阖闾残忍,更是要离。

你若说这是我的妻儿,我想杀就杀,你管得着?况且为了大事而杀之,这叫无私。这就错了。是你的老婆孩子没错,但他们同样是人,是人都有做人的权力,就有活着的权力,你凭什么让人死?这不但不叫无私,简直毫无仁义可言!如此毫无人性的家伙,司马迁老先生当然不会肯定他,不管你杀人的意图有多崇高,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终究是为人不齿的。

反过来再看专诸,母亲去世后他才动手。但史书上没有记载他行刺之前如何安排老婆孩子的归宿。不过从仅有的史料中可以推测出,他没有对妻儿下手。史书中有这样的记载,说专诸这人尽管是一条烈性汉子,但却很怕老婆。

说是有一天,专诸在大街上摆摊卖猪肉时碰到一大汉买肉,两人在讨价还价中吵了几句嘴,都是血性汉子,吵着吵着就厮打起来。俩人都是膀大腰圆的,旁人都是敢看不敢言,没人上去拉架。眼看要出人命,这时专诸的老婆过来了,她只需一句话:“老专,还老小孩啊,这有意思吗?给我滚回来!”专诸一听,立马蔫了,只有停止战斗。当然对方也比较识抬举,人家都不打了,咱也不好意思再动手,本来打架就很不好看,于是双方方乖乖地休战了。

此时恰逢伍子胥路过,他看到了这一幕,就上去调侃一下专诸,说,“看样子这位兄弟挺怕老婆啊,呵呵!”专诸笑了笑说,“屈一女之手,必伸展于万夫之上也!”俺不是怕老婆,这叫爱,懂不懂?有爱才会怕。不信,你带一万个人过来,挑战我一下试试,看我怕不怕他们!

牛!伍子胥拜服。二人遂结为至交。有了伍子胥的举荐,才有了专诸的辉煌。

从这件事中,你便可以推断出,专诸在行事前可能对老婆做了安排,要么劝其离婚,要么给她足够的钱让她远走他乡,肯定不会像要离那样“杀身成仁”的。

(四)专诸和要离二人的结局不同

最后面对刺杀目标,二人的表现也是有高下之分的。专诸是伪装成一个厨师,其实他为了当刺客还真学成了厨师。当时是阖闾用了个鸿门宴,骗吴王僚来赴宴,专诸伺机下手的。专诸把短剑藏在烤鱼里,说,大王请看在下的手艺如何?当吴王僚正对烤鱼垂涎欲滴之时,专诸抽出短剑一击致命。专诸是在吴王僚的眼皮下行事,尽管有伪装,但起码是当面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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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要离是如何做的呢?他先是以自己的一条胳膊和妻儿的性命做“见面礼”取得庆忌的信任,并成为对方的心腹,然后伺机动手。终于在庆忌领军渡江准备攻打吴王阖闾的途中,要离出手了。当时要离告庆忌说:“将军您应该亲自坐在船头,这样既可以鼓舞士气,又便于指挥船队前进。”对要离深信不疑的庆忌便听从他的意见,亲自在船头,要离则手执短矛在一旁侍立。

大军浩浩荡荡向前进发时,忽然江面刮来一阵强风,庆忌的战船被风刮的摇晃不定,他的身体也随着船体的摇晃而坐立不稳。于是要离找到了机会。他借着战船的颠簸摇晃之势,在庆忌背后突然举起短矛,把庆忌来了个透心凉!短矛透入庆忌心窝,又从后背刺了出来。

这招有点阴。尽管当时专诸也使了阴招,但至少是当面下的手,而要离则是背后搞事情。都是阴招,但阴险度还是不一样的。

结果是,专诸刺杀成功后,直接被吴王僚的卫士剁成了肉酱;而要离却没有立即死。原因是庆忌这人比较仁义。他被要离刺中以后并没有马上死去,他忍着激烈的疼痛,竟然没有倒下。但他极度愤怒,好呀,你这个小人居然对我打冷枪!于是他猛然回身一把抓住瘦小的要离,像老鹰抓小鸡似的,把他倒提起来扔进江里,然后在捞出来,再扔进去。如此反复三次,可见他有多生气。

不过庆忌还是很有气量的,他又把要离放在膝盖上,大笑道:“哈哈哈哈,你小子居然敢杀我?也算是一条汉子!”这时,庆忌的随从都愤怒地要杀掉要离,庆忌大度地说,“放了他吧,世上哪能一天死两个勇士?”于是他放了要离,自己拔出心口的长矛后慷慨而死。

此时,要离的惊天一刺已经黯然失色。相比庆忌的死,庆忌的胸怀,要离应感到惭愧!

至此,要离的所有表现其实都已经不重要了。他成了一个小丑。所以司马迁是不屑把他记入史册的。事实上,要离当时也感到了自己的不地道,所以尽管庆忌放过了他,他还是不好意思活了。于是他便跳江自杀。但庆忌的卫士们却把他捞了上来,并遵从庆忌的愿望,劝要离回吴国领赏。

要离回国之后,吴王阖闾大喜,当然把他当成英雄看对,欲对他重赏封官。此时,做为历史上的一名重量级杀手,要离还是表现出了一种男子汉的气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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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许是要离一生中最闪光的片刻。面对主人的赞誉和重赏,要离一丝都高兴不起来,反而悲痛不已,他拒绝吴王阖闾的封赏。他说,“庆忌对我不薄,我杀之有些理亏;大王您杀了我的妻子和儿子,我再接受您的封赏,这叫不仁;第三,我之所以杀庆忌,是为了吴国的老百姓不再受战乱之苦。如此,我的使命已经完成,也死而无憾了。于是拔剑自刎。

要离曰:“杀吾妻子,以事吾君,非仁也;为新君而杀故君之子,非义也。重其死,不贵无义。今吾贪生弃行,非义也。夫人有三恶以立于世,吾何面目以视天下之士乎?”——《吕氏春秋》

到此,要离已经明白自己的功过了,尽管有功,但其罪在前。

可以说,要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了一次华丽的蜕变。如果他欣然地接受了吴王阖闾的封赏,那他就猪狗不如。但他没有。所以他也是一条汉子。

但是,纵观要离刺杀庆忌的前前后后,他的所作所为还是缺乏“义”和“仁”的,为了目的而不择手段,还是为人不齿的。他挑战了司马迁对于仁义礼智信的终极理解,所以尽管他最后悲壮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还是不能被原谅的。但他还是被后世记住了。他的事迹被记在了《吕氏春秋》《吴越春秋》等史书里。

《吕氏春秋》中对要离的评价是:“要离可谓不为赏动矣。故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廉故不以贵富而忘其辱。”

这个评价是比较中肯的。

(文/说历史的女人·冰岛啖冰)

参考资料:《吕氏春秋》《吴越春秋·阖闾内传》《史记·刺客列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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