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影視劇中,廠長最怕看到「真實事件」改編這四個字。
這種無力感,在看完電影之後,依舊會持續很久……
但最近,卻有很多真實事件改編的作品上線。
其中就有這麼一部,如今31年已經過去了,但說起他來,至今都是無數人的夢魘。
他是美國歷史上臭名昭著的連環殺人犯傑夫瑞·達莫,漢尼拔的原型說的就是他。
他不僅殺人,還吃屍體,甚至還有奸屍癖和戀屍癖!
對人們來說,他就是一個變態,更是一個怪物——
《怪物:傑夫瑞·達莫的故事》
在本片中,沒有一秒鐘,一個鏡頭是浪費的。
深夜,在一個公寓外,突然一名黑人向街上跑去,他滿身是血,用盡渾身力氣攔在了警車前面,他大喊:
「那個街區里有個瘋子,他想殺了我。
救救我,求求你救救我。」
在他的一聲聲哀嚎中,警察跟隨他去了公寓,一進門,就聞到滿屋子的血腥味兒。
越往裡走,越讓人毛骨悚然。
除了床墊上的血和桌子上的骷髏頭以外。
打開冰箱,全是人體的器官,那裡不僅凍着人頭,心臟,甚至還有眾多男性生殖器。
一個裝滿酸性液體的橡膠大桶里,泡着三具屍體。
就連驗屍官到了都說,這更像是某個人的博物館,而不是實際的犯罪現場。
因為這裡有太多的人體器官,腐爛的肉體,刺激的化學物質,琳琅滿目,目不暇接。
是的,他動真格了,真的殺人了。
而且殺的還不止一個人,從1978年到1991年的這13年里,他一共殘忍殺害了17人。
他專挑黑人下手,男性,甚至還有未成年,將他們騙回家,下藥、喝酒、拍照,等他們不省人事的時候,他就開始了他的行動。
為了保存屍體,讓屍體能陪他更久。
他將死者的頭顱放到冰櫃中,把骨骼放到淋浴器內,對受害人實施活體頭部鑽孔,再試圖向其中注入酸溶液······
甚至還對肢解屍塊進行精挑細選的處理和烹飪·····
很多人看完此片後,都表示最近再也不想吃牛排了。
他有多可怕,其實他自己也知道,就在他被抓到的那一刻,他自己都說:
做下那些事,我就該死。
面對審訊,他沒有絲毫的辯解,甚至坦誠到讓人不可思議。
他不僅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而且還拒絕了犯人該有的律師的服務。
就連父親想請求律師幫忙,找到了與其類似的殺人狂罪犯,想依循審判案例,將犯罪原因歸於作案時神志不清,以免除他的牢獄之災。
但他也給拒絕了,並說自己一切正常,沒有精神失常,殺人時頭腦也很清楚·······
面對如此惡魔,很多人都百思不得其解,他為什麼會變成如此喪心病狂的怪物?
有些人說原生家庭不幸福影響的,有些人覺得他的惡就是基因里攜帶的。
面對眾說紛紜,傑夫瑞·達莫只說了一句話:
我可能天生就是這樣,不是因為發生過什麼事,才讓我變成這樣的。
的確,他從小就表現的與別的小朋友不同,在別的孩子享受童真,玩滑滑梯,吹泡泡的時候。
他卻痴迷於解刨各種小動物的屍體,而搞化學分析的父親,不僅沒有阻止他這種行為。
甚至還會給他科普,講述各種解剖學知識,並帶着他付諸實踐。
而他幼時的這些經驗,恰恰成了他日後作案的手段。
如果說,這只是巧合的話,那麼真正讓他殺人泛濫成災的罪魁禍首,應該是畸形的社會氛圍與鬆散的執法態度。
其實他的怪異,早被鄰居格倫達看在眼裡,每當他的房間有電鋸聲的時候,她都能猜到,又有受害者出現了。
她不止一次的問,你家到底怎麼了?那味道真的讓人受不了······
傑夫瑞·達莫卻說,是有塊肉壞了。
面對他的回答,格倫達顯然不信,「你上個月已經用過這個借口了。」
傑夫瑞·達莫立刻說到:「哦,那是我的魚死了。」
每次女鄰居察覺異樣,傑夫瑞·達莫總能找理由搪塞過去。
她甚至還報過警,但警察卻置之不理。
因為她是黑人。
在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美國白人受到尊重與信任,而少數裔移民尤其是黑人群體則飽受歧視、無視。
其實有一次,有一個黑人也曾從他的公寓逃出來遇到了警察,但傑夫瑞·達莫卻狡辯說他是自己的同性男友,吵架拌嘴了他才跑出來。
由於警察們漠視少數裔群體,嫌惡同性戀者,這起事件就草草了事。
而當男孩回到屋子以後,面臨他的就只有死亡。
傑夫瑞·達莫甚至還酒後駕車載着滿是屍體碎塊的袋子。
然而,面對警察,他打起了苦情牌,說自己的父母離婚了,很傷心,所以喝了兩杯酒。
警察看他年紀小,於是還開導了幾句,就讓他走了。
法官看他白皮膚,黃頭髮,長得像自己的孫子,也是從輕發落,覺得他不是那種 應該被送進監獄的人。
所以,黑人和白人真的差別就這麼大嗎?
在這裡,種族歧視不能說是決定性因素,但也是造成這麼多人死亡的重要因素。
光是女鄰居就無數次地向警察反映,但卻無人重視。
如今,真的已經晚了。
太遲了。
如果可以早點發現,那是不是會挽救很多人,不至於13年的時間裏,死亡17人。
每條人命的背後,都是一個家庭。
留下陰影的又何止是那17人的家庭,就像開頭所言,直至今日,提起他依舊是無數人的夢魘。
廠長相信,沒有惡是天生的,如果他的父親制止了他,如果警察再負點責任······
那麼結局,會不會不一樣?
只可惜,直到結局都是令人悲痛的,他其實一直在等着被抓,每次聽到警車的聲音,他都以為是來抓他的。
但是·········從來沒有。
這,是不是應該反思一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