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奇大亨第30集劇情介紹
顧延枚追名逐利忘初衷 反思己過欲創東方好萊塢
顧若下見到王廷恩出現在影展上,立刻就明白了是他在背後出資,所以一鳴才能財大氣粗的到處挖人,顧延枚知道王廷恩和孔令捷就是衝著他們顧氏來的,便改變了行程連夜回了香港。
影院剛播放完顧氏的一部言情片,但是幾個看完電影的影評人卻嘻嘻哈哈討論起這部電影的演員會有幾個跳槽到一鳴,並且開始琢磨對於顧氏被一鳴搶奪影展大獎,文章標題應該怎樣寫才能更勁爆,身為顧延枚多年好友的林圖安聽着幾個影評人的討論心裏很不是滋味。
顧延枚跟林圖安吐槽一鳴買獎,林圖安卻說一鳴這次的作品值得獲獎,而顧氏雖然歷史悠久,但是這麼多年來一直沒有進步,不進則退很快就會被一鳴搶先,之所以一直票房不錯是因為以前觀眾沒有選擇只能看顧氏電影,自從有了一鳴之後,顧氏的票房就大不如前了。林圖安提議顧延枚抽時間去電影院看場電影,認真觀察下觀眾的反應,不要總是一個人在放映室看片,根本無法捕捉到觀眾的喜好。但是顧延枚認為自己的電影根本沒有問題,之所以最票房下跌是因為宣傳問題,只需要多花些錢好好宣傳,一定可以挽回顧氏的聲勢。
碧玉找孔令捷敘舊,才知道他的腿瘸是因為當日給自己找醫生時候遇到日本人被打斷的,心裏愧疚極了覺得自己對不起他,認為孔令捷之所以針對顧延枚是因為恨自己。孔令捷解釋自己做電影並不是因為想報復誰,只是因為看到顧延枚做的電影實在太差所以想拯救華語電影市場,一鳴和顧氏純屬商業競爭。孔令捷以為碧玉是真心找自己敘舊,談話之後才發現原來她只是因為擔心顧延枚所以才找自己,心中一陣失落。
顧氏的男明星張威要跳槽到一鳴,因為他覺得在顧氏拍了太多商業片,沒有什麼質量可言,而一鳴的電影質量這正是他想追求的。
顧延枚在舞會上碰到田小露,她請求顧延枚陪她跳一支舞,因為她媽媽總是逼她跟一些有錢的老男人跳舞,而現在就有一個老男人在等着她,以顧延枚的身份地位來講,對她就是最好的擋箭牌。
跳舞之後顧延枚送田小露回家,她透露出自己其實並不愛當女明星,是因為自己的媽媽覺得有錢人都愛女明星,所以才千方百計想把她培養成女明星。但是如果真的要演電影,她也想演一些不一樣的電影,像顧氏電影中的那些女主角,千篇一律根本不是她想演的。
顧延枚到公司放映室看片,問起放映員最新的電影跟上一部比起來如何,放映員模稜兩可的回答不同演員演的各有各的好,卻並未真正說出影片的差別。顧延枚這才發覺現在很多人都不敢在自己面前說真話,而唯一在自己面前說真話的就是林圖安,他反思自己現在對公司發展的思路,發覺到自己現在一門心思尋求商業利益,只想着怎樣才能賺到更多的錢,完全忘記了自己當初做電影的初衷,忽略了觀眾的喜好,所以才導致顧氏現在的電影質量越來越差。
顧延枚帶林圖安到郊外一片空曠的山頭,他打算將這裡八十萬平方的地買下來建一座全亞洲最大的電影城,效仿美國好萊塢引進最先進的器材,並且要培養一些人才延續中國電影的發展。林圖安對於他這一瘋狂的想法大加贊同,顧延枚反思自己以往的過錯之後再次邀請林圖安加入顧氏,林圖安要求宣傳部所有一切的策劃方案以及員工調配都必須自己親自領導且顧延枚不能過問,顧延枚毫不猶豫的同意了林圖安的所有要求。
梅艷在上海當了文化藝術團的團長,要到香港去演出,但是顧延枚和顧若下都沒有時間接待,碧玉便從新加坡回到香港幫忙,若下送她去機場的時候問起是否有王靜的消息,碧玉忙回答說王靜一直在美國很好。而早上碧玉才接到王靜打算回新加坡的信,她並沒有告訴若下,王靜現在已經忘記那些不愉快的事情了,她不想若下再去打擾王靜平靜的生活。
若下回到辦公室,美娜帶着自己的兒子小天出現,聶龍因為販毒被抓進牢里了,只剩美娜孤兒寡母的生活。若下提起當年遭聶龍綁架的事情,他想不通王廷恩那麼恨自己怎麼可能會花錢來贖他,美娜承認是自己冒充王廷恩花錢就出了若下。美娜說自己因為生病了要去醫院做檢查,但是帶著兒子不方便希望若下幫忙照看一下,自己檢查完就回來接他。
若下帶着小天去餐廳吃飯,小天對電影也很感興趣,若下便給他講一些有關電影的趣事,這時同在餐廳吃飯的王廷恩看到,誤以為小天是若下的兒子,還出演譏諷顧氏錯過影展的大獎之事,若下每次見到王廷恩都沒好事,原本不錯的心情一下子全敗壞了。
天色已經很晚了,美娜還沒有來接小天,若下打電話到酒店找她,酒店卻回復並沒有這個人。若下覺得一定是美娜又在搞一些鬼把戲,問起小天怎麼回事,小天確一問三不知。
顧延枚一個人在房間里琢磨電影劇本,突然房間外傳來放電視的聲音,他這才發現碧玉已經到家了而自己竟然忘記去機場接她。碧玉體諒他工作繁忙,因為一鳴的發展勢頭很猛,現在是顧氏最大的競爭對手,碧玉始終覺得是孔令捷為了報復她所以才針對顧氏,顧延枚則認為一鳴針對顧氏純粹是商業競爭,跟私人恩怨沒有關係,讓她不要胡思亂想。
梅艷來到香港,碧玉接到她之後兩人親切寒暄一番,碧玉給梅艷安排了一些逛逛,梅艷也專門給碧玉顧延枚留了兩張文藝表演團的門票,希望他們能去看演出。(陸劇吧原創劇情,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