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報記者 含章
近日,監管部門披露了多張罰單,均有關控制多個證券賬戶進行趨同交易獲利,最終,違法者不僅其違法所得被全部沒收,同時還被處以等額的罰款。
5月15日,上海證監局披露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對某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l某利用職務便利,控制多個證券賬戶進行趨同交易獲利一事進行行政處罰,趨同交易成交金額合計4994.38萬元。最終,沒收違法所得139萬餘元,並處以同等金額罰款。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2017年9月28日至2022年9月21日,l某先後作為某資管風險管理部績效風險評估團隊風險管理崗、投資風險團隊風險管理崗工作人員,主要負責投資組合風險管理等工作。因工作需要,l某頻繁登錄其具有權限的智慧組合風險管理系統、投資管理系統、智能報表分析平台等,知悉了「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連-個險投連」等產品持倉、交易明細等未公開信息。
2020年3月3日至2022年9月5日期間(以下簡稱案涉趨同交易期間),l某先後控制「薛某某」x證券賬戶、「徐某」z證券賬戶、「徐某」d證券賬戶開展相關證券交易。
案涉趨同交易期間,l某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上述產品相關未公開信息,違反規定,控制使用「薛某某」x證券賬戶、「徐某」z證券賬戶、「徐某」d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與任職相關「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連-個險投連」等產品發生趨同交易,趨同交易股票數180隻,趨同交易成交金額合計4994.38萬元,趨同獲利金額合計1,390,091.26元(約139萬元)。
上海證監局認為,l某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決定對l某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1,390,091.26元(約139萬元),並處以1,390,091.26元(約139萬元)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深圳證監局也披露了一則罰單,一家私募機構的投資總監利用未公開信息趨同交易股票約2524萬元,不僅其違法所得被全部沒收,同時還被處以等額的罰款。
處罰決定書顯示,2022年3月21日至6月7日,李某管理的兩個證券賬戶與壹諾投資管理的壹諾千金三號等6隻私募基金產品(以下簡稱「壹諾投資賬戶組」)交易的股票存在趨同情況,兩個賬戶趨同成交金額合計約2524.47萬元,共獲利約326.54萬元。
李某作為壹諾投資的創始合伙人之一,實際履行投資總監職責並主要負責壹諾投資日常工作。深圳證監局表示,李某利用未公開信息實施與壹諾投資賬戶組趨同的交易,其行為不但違背受託責任,也違反證券市場公平原則,侵犯了行政管理秩序,具備行政違法性。
最終,深圳證監局決定對李某責令改正,並沒收違法所得326.54萬元,並處以326.54萬元的罰款。
業內人士表示,上述「老鼠倉」涉案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和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不僅為自己謀取了不正當利益,而且破壞了股票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此外,當大量資金在短時間內集中進行股票的趨同交易時,會對相關股票的價格造成異常波動,進而影響整個市場的穩定性。
5月15日,證監會主席吳清在2024年「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上致辭時表示,將進一步依法嚴打證券違法犯罪行為。
吳清表示,欺詐發行、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犯罪行為是資本市場的毒瘤,嚴重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去年以來,證監會堅決落實監管「長牙帶刺」、有稜有角的要求,查辦案件數量和處罰金額大幅上升。對於「零容忍」打擊證券違法犯罪,我們的態度堅定不移。我們將會同有關各方健全證券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加快構建資本市場防假打假綜合懲防體系,進一步提升行政刑事銜接效率,讓不法分子付出慘痛代價,切實維護市場「三公」秩序。
編輯:小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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