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
一家耳部護理店
因被當地監管部門認定為
「擅自開展診療活動」
被處罰款11萬元
由於店主未按時繳納罰款
又被加罰11萬元
合計超過22萬元
該「天價罰款」引發大家
對於是否「小過重罰」的討論
△涉事門店(受訪者供圖)
開耳部護理店
收入2000元被罰22萬元
2023年3月,李女士通過加盟的方式在宜賓市翠屏區開了一家耳部護理店,主做采耳和耳部理療。「加盟時告知我主要業務是理療、疏通經絡、采耳。」
李女士提供的營業執照顯示,門店的經營範圍包含健康諮詢服務(不含診療服務)、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非醫療),此外還有第一類和第二類醫療器械銷售等。
但開業不到半個月,李女士便因擅自開展診療活動而被責令停止執業活動。「我將液體滴入耳朵是為給顧客體驗;使用內窺鏡是為掏耳朵;雲刀是采耳工具。」
△涉事門店營業執照(受訪者供圖)
此後,宜賓市翠屏區衛生健康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明確李女士的耳部護理店涉嫌非法行醫。
對此,宜賓市翠屏區衛生健康局孫靜告訴記者,執法當日,該店正在使用「小可視」內窺鏡儀器對一顧客進行檢查,檢查後制定「外用+口服+古方+穴位」治療方案,進行雲刀摩擦耳道等手法。上述行為屬於診療活動,而非大眾理解的一般性普通「采耳」行為。
△涉事門店內部(受訪者供圖)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規定,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按1萬元計算。
該店違法所得為2000元,不足1萬元,按規定照1萬元計算,也就是說罰款區間落在5萬元-20萬元之間。翠屏區衛生執法大隊最終對門店給予沒收違法所得2000元,並處1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李女士逾期未繳納罰款,根據法律規定應加處罰款。超期共168日,加處罰款11萬元後,李女士共計需繳納罰沒款22.2萬元。
△宜賓市翠屏區衛健局申請強制執行申請書(受訪者供圖)
事件發酵後
不少網友質疑是否處罰過當:
「希望有後續報道」
昨晚(3月31日)
健康翠屏微信公眾號
發佈情況通報
撤回強制執行申請
啟動內部複查
針對網友關注的「宜賓市運康堂健康管理中心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被處罰」一案,宜賓市翠屏區衛生健康局已向區人民法院撤回強制執行申請。同時,該局已對該案啟動內部複查,下一步,將根據複查情況作出妥善處理。
來源:健康翠屏微信公眾號、中國之聲微信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