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張奕丹
7年前,wephone創始人蘇享茂墜樓身亡事件引發熱議。蘇享茂留下的遺書稱,前妻翟欣欣以舉報其個人漏稅、名下公司灰色運營等要挾,向其索要千萬錢財和房產。
2024年3月上旬,微博用戶@蘇享茂的哥哥蘇享龍在微博透露:日前,翟欣欣涉嫌敲詐勒索一案已移送法院。據其此前發佈的信息,翟欣欣於2023年5月被逮捕。封面新聞記者從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和蘇享茂家屬處了解到,目前該案開庭時間還未確定。
蘇享茂家屬發佈的立案告知書(圖源:@蘇享茂的哥哥蘇享龍)
事件
程序員墜樓身亡
遺書稱遭前妻索要千萬元及房產
2017年9月7日,程序員蘇享茂墜樓身亡。在輕生前,他在網絡發文稱,前妻翟欣欣以舉報其個人漏稅、名下公司灰色運營等為要挾,向其索要1000萬元及海南的房產。他簽署了相關離婚協議,資金鏈已經斷裂,感到很絕望。
據蘇享茂家屬在微博發佈的資料,蘇享茂和翟欣欣在世紀佳緣網認識,兩人都是該網站的vip會員,兩人於2017年3月30日第一次見面,並於同年6月領證結婚,但這段婚姻僅持續一個多月時間。
在蘇享茂離世後,其親屬報警並指控翟欣欣涉嫌詐騙、敲詐勒索,並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蘇享茂生前送給翟欣欣的巨額財物。
2023年4月,蘇享茂家屬和翟欣欣之間的民事案件一審宣判。蘇享茂家屬在社交平台公布的離婚後財產糾紛案、贈與合同糾紛案判決書顯示,法院判決撤銷蘇享茂和被告翟欣欣於2017年7月18日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中提及海南房產歸翟欣欣所有、1000萬元現金補償的相關條款;撤銷蘇享茂和翟欣欣於2017年7月31日簽訂的《協議書》中提及海南、北京兩處房產歸翟欣欣個人所有、340萬元補償款相關條款;被告翟欣欣於判決生效後返還原告660萬元。在贈與合同糾紛案中,法院判決被告翟欣欣退還原告鑽戒、項鏈、轎車等錢財。
翟欣欣曾於2018年發文回應了自己和蘇享茂之間的矛盾,並否認逼死蘇享茂。一審宣判後,疑為翟欣欣的賬號再次發文否認「騙婚」和「謀財害命」,文中稱,主要的財產權益她不爭取,但不認可法院對「脅迫」和「婚姻存在經濟屬性」的認定,並表示她已上訴。
蘇享茂家屬也在微博發文稱,翟欣欣對兩起民事案件提起上訴,隨後又撤回了對其中一起案件的上訴。家屬已收到翟欣欣返還的660萬元。
民事案件一審判決書(圖源:微博@蘇享茂的哥哥蘇享龍)
進展
翟欣欣涉嫌敲詐勒索一案已移送法院
開庭時間尚未確定
蘇享茂的家屬此前發佈的微博內容也顯示,此前公安未立案,他們希望追究翟欣欣的刑事責任,向檢察院申請了立案監督。
2023年6月,蘇享茂家屬在微博透露,翟欣欣已被逮捕,羈押在看守所。其發佈的《立案告知書》顯示,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認為翟欣欣涉嫌敲詐勒索一案符合立案條件,現立案偵查。該告知書的落款時間為2023年5月19日。
2024年3月7日,蘇享茂家屬再次發微博稱,日前,翟欣欣涉嫌敲詐勒索一案已移送法院。次日,該賬號又將前述微博刪除。
3月27日,蘇享茂的一位親屬告訴封面新聞記者,該案開庭時間還沒有確定。
律師
若採取威脅、要挾等方式索財或構成敲詐
北京市中聞(西安)律師事務所譚敏濤律師告訴封面新聞記者,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實施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佔用被害人公私財物,從而構成犯罪。
他表示,敲詐勒索犯罪在夫妻之間不多見,在離婚訴訟中也不多見。「畢竟,敲詐勒索犯罪要求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而夫妻之間的財產多數屬於混同,很難區分出夫妻財產的界限,夫妻一方以威脅、恐嚇、要挾等方式要求另一方基於恐懼而轉讓財產所有權,如果在已經涉及訴訟的情況下,一方很難有威脅、恐嚇、要挾的方法。並且,基於夫妻之間的感情因素,一方也很少採取威脅、恐嚇、要挾等方式。」
他認為,本案中當事雙方雖有短暫的夫妻關係,但從案件經過來看,不排除是以結婚的目的騙取他人財產。在本次事件中,蘇某生前留下的遺書稱翟某以其個人偷稅漏稅、運營灰色產業相要挾,向其索要巨額財產,「這種行為發生在兩人夫妻感情破裂的時刻,也就是說,夫妻雙方的財產雖然是混同,但並不是無法區分。如果夫妻雙方的婚姻關係存在閃婚閃離、婚姻關係存續時間很短、結婚目的不純、結婚以獲取對方財產為目的等因素,一方採取威脅、恐嚇、要挾等方式向另一方索要財產,依然可以構成敲詐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