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涉詐,出演明星要負連帶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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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蘭州市人民檢察院、蘭州市公安局聯合發佈通告,徵集「8•17」影視投資詐騙案件線索。希望在該案中受騙的群眾攜帶相關證據材料,於2024年2月29日到公安機關報案。

通告稱,2022年蘭州市公安局偵破以李某某為首的影視投資詐騙案件,該犯罪團伙精心設計編排話術,包裝使用"講師""助理"等身份,利用qq、微信等社交軟件,採用薦股形式吸引投資人投資股票,後誇大電影製作成本及票房預期收益,引導投資人購買電影"收益份額"實施詐騙,僅將其中少部分詐騙金額用於支付給電影出品方購買份額,剩餘款項則用於實施詐騙運營及個人揮霍。

此案共涉及4家公司:北京八毫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中瑞泰豐(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北京中影鑫藝國際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北京麥豐盛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涉及12部電影:《梵高計劃》《孫悟空之噬天魔猴》《麥路人》《怒海營救》《詩人》《玩命營救》《歐巴,你好帥》《痞子愛人》《錢在囧途》《全心愛你》(更名為《拳頭媽媽》或《出拳吧媽媽》)、《上海上海》《魯班地宮》。

據紅星新聞報道,1月24日,負責偵辦此案的民警之一,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副局長賀小東表示,該案已進入公訴階段,再一次發出通告的目的是希望能夠尋找到更多的受害者,把盡量多的受害者都包含在內,也能夠把證據進一步完整化。「現在我們找到的受害人有2100多人,被詐騙的金額少的有十幾萬,多的有數百萬,而涉案金額目前看有7億多元。」

值得注意的是,涉案電影中不乏一些知名演員的身影。例如,《麥路人》的主演是郭富城和楊千嬅,《詩人》的主演是宋佳和朱亞文,《痞子愛人》由舒淇、周一圍主演,《歐巴你好帥》(已更名為《歐了個巴》)由王智、姜武、馬伊琍等主演。

電影涉詐,出演明星要負連帶責任嗎?

據中新網報道,常莎律師表示,明星作為電影的參演者,是否應該對電影涉嫌詐騙投資人的事件承擔連帶責任,是一個複雜的問題,需要考慮多個因素。

首先,要明確的是,明星在電影製作中的角色通常是演員,他們的職責是表演,而不是負責電影的商務和財務運營。然而,如果明星不僅是演員,還參與了電影的製作、推廣或決策等,並且在這個過程中有故意或過失地參與了詐騙行為,則需要其承擔相應的責任。

其次,需要考慮明星是否事先知曉電影涉嫌詐騙投資人。如果明星知道這一情況,但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或向相關機構報告,那麼他們可能需要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如果明星對這一情況一無所知,或者已經採取了合理的措施來了解情況並確認電影的合法性,那麼他們可能不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所述,明星是否應該對電影涉嫌詐騙投資人的事件承擔連帶責任,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

常莎還稱,如果明星因為參演電影涉投資詐騙案的影響,名譽受損,他們也可以採取一些措施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首先,明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究相關方的責任,要求其承擔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失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等。

其次,明星也可以尋求專業機構的幫助,如律師、公關公司等,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權利和應對策略。

此外,明星還可以通過公開聲明等方式向公眾澄清事實,以減少負面影響。

總之,如果明星因參演電影涉投資詐騙案而導致名譽受損,他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江蘇廣電總台融媒體新聞中心旗下欄目《評新而論》也提到,電影涉詐,出演明星是否要負連帶責任需視情況而定,但很多投資者就是看中了明星的票房號召力,才決定投資的。所以,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澄清事實,協助破案挽回損失,也是明星們的應盡責任。大家也要注意,任何時候都不要被高額受益誘惑,不要被層層套路蒙蔽,踏入「無法挽回」的陷阱。

電影涉詐,出演明星要負連帶責任嗎? - 陸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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