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精準保護生態綠心,這部法規今起施行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9月1日訊(全媒體記者 匡春林)綠水青山關乎群眾的生態獲得感和幸福感。9月1日起,新修訂的《湖南省長株潭生態綠心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從立法層面更加科學、精準地保護生態綠心,處理保護與發展等方面的關係,切實用法治的力量守護綠水青山、建設美麗綠心。

構建從山林到河湖的保護治理大格局

長株潭生態綠心,是指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之間的城際生態保護區域。2005年,省人民政府批准《長株潭城市群區域規劃(2003-2020)》,長株潭「綠心」概念首次正式提出。

為做好長株潭生態綠心保護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會將該項立法工作作為重點工作,統籌謀劃、強力推進。2012年,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湖南省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保護條例》,把綠心「保下來,管下來」。該條例實施12年來,對長株潭生態綠心地區保護髮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隨着長株潭一體化發展的不斷深入,以及對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綠心功能定位認識的不斷深化,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修訂該條例的決策部署。

5月30日,湖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新修訂的《湖南省長株潭生態綠心保護條例》。《條例》充分體現湖南特色,緊密結合長株潭生態綠心實際需要,通過一系列制度設計,實現綠心地區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構建從山林到河湖的保護治理大格局。

實行分區管控制度

《條例》此次修改最大的特點是實行分區管控制度,即根據生態價值和開放強度評價,將綠心分區由過去的禁止開發區、限制開發區、控制建設區,變為核心保護區和融合發展區,在生態綠心地區核心保護區體現綠心「真保護」,融合發展區實現問題「真解決」。

《條例》明確,綠心核心保護區是綠心發揮生態源地和生態屏障功能的核心區域,是高水平生態保護典範區;綠心融合發展區是保障核心保護區生態系統功能和實現長株潭一體化發展生態融通功能的生態緩衝區域,是發展新質生產力和踐行「三高四新」的綠色發展示範區。

《條例》還明確,綠心核心保護區應在現有基礎上堅持擴綠增長、制定相關政策引導產業和人口減量發展,除開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林相提質改造、符合核心保護區生態功能定位的鄉村振興、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整治和空心房整治外,不得進行其他項目建設;綠心融合發展區嚴禁高污染高耗能項目、禁止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工業和其他建設項目。《條例》還規定,對綠心核心保護區和綠心融合發展區的建設通過建立綠心保護項目庫和准入項目指導性清單進行管控。

為加強綠心保護,《條例》完善了保護制度、保障措施。

《條例》規定了建設項目提級審批、森林質量提升、禁止行為等生態綠心保護措施。根據規定,綠心核心保護區內的建設項目,應當經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主管部門審核准入、省人民政府審定後,由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綠心融合發展區的建設項目,應當經市級人民政府發展改革主管部門審核准入、由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後,報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主管部門備案。

《條例》還規定了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資金投入、生態補償、法律責任等保障措施,明確了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長株潭三市人民政府的主體責任、涉及綠心的縣鄉人民政府的具體保護職責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的保護職責。規定了涉及綠心地區的各級人民政府的資金投入要求。規定了生態補償的來源、用途以及具體補償辦法的制定。規定了政府的監管制度、社會監督、司法監督、人大監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