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這部法是全國首創,鼓勵社會力量向學生開放校外實踐場所

一座博物館就是一所學校。上海博物館、上海天文館、上海自然博物館等場所,廣受孩子們歡迎,是中小學生校外實踐的一道大餐。今後,這些場館將被納入上海中小學校外實踐教育場所資源庫,實行分級管理。

8月22日上午,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中小學校外實踐教育促進規定》,從今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這是全國首創針對中小學校外實踐教育的地方性法規。」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法工委主任閻銳說,這部創製性地方立法強化統籌協調,推動全社會育人資源融通匯聚,為推進與城市定位相匹配、與新時代人才培養需求相適應的中小學校外實踐教育提供法治保障。

建資源庫實行分級管理

校外實踐教育對全面提高學生綜合素質不可替代的作用。調研發現,一些學校想為學生組織開展校外實踐活動,卻困於沒有好的場所。

要緩解校外實踐教育資源供需不匹配的狀況,需要發掘全社會育人資源,構建「校內外育人共同體」。閻銳表示,這是一部促進類立法,着眼於促進全社會資源挖潛匯聚和有效利用,特別是爭取教育系統外的力量支持。

為此,《規定》明確,本市對校外實踐教育場所實行分級管理,推動建立校外實踐教育場所資源庫。

市教委副主任顧紅亮表示,「分級管理」主要是建立市級和區級兩級的資源庫,將符合標準的場所納入市、區校外實踐教育場所資源庫。資源庫應當向社會公布,載明「場所名稱、地址、聯繫方式、開放時間、可容納人數」等內容,並實行動態調整。

為充分挖掘資源,發揮校外實踐教育場所教育陣地的作用,《規定》明確校外實踐教育場所結合自身條件和特色,配合學校開發校外實踐教育課程資源,優化管理和服務。其中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本身承擔相關職責的單位發揮示範作用;博物館、科技館、美術館等積极參与校外實踐教育,為學校提供支持和幫助;鼓勵社會力量開放或者建設校外實踐教育場所。

立法還明確,鼓勵實踐教育場所提供延時服務、錯時服務,滿足學生的校外實踐教育需求。

鼓勵社會力量捐贈

一場高質量校外實踐教育活動,需要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調研中,有中小學校反映,現有財政經費對校外實踐教育的保障存在一定缺口,激勵社會各方參與的機制尚未形成。有些校外實踐教育場所除要收取門票,一些校外實踐教育場所因經費不足而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隱患,維持運營面臨困難。

此次立法明確加強經費和人員保障等方面的支持,規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校外實踐教育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激勵社會力量參與校外實踐活動,《規定》還明確,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公民等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資助等方式,支持校外實踐教育,社會力量參與校外實踐教育的相關投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同時鼓勵校外實踐教育場所對學校開展校外實踐教育實行費用減免。

《規定》還明確,學校應當將教職員參與校外實踐教育的工作情況作為職稱評聘、評優評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

顧紅亮表示,將會同相關部門對校外實踐教育的組織實施、場所建設、隊伍建設和激勵保障等問題進一步深入調研,研製配套政策,制定時間表,把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對校外實踐教育的管理、保障、促進等工作落實落細。針對初中生校外實踐,正在修訂規範性文件《上海市初中學生社會實踐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將於近期發佈。

為學生加把「安全鎖」

安全,是校外實踐教育的重中之重校外實踐應為學生加把「安全鎖」。《規定》第13條明確,校外實踐教育場所應當依法履行安全職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安全保護設備和人員,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標誌,保障學生活動安全;按照規定製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按照《規定》,校外實踐教育場所的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教育、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指導監督校外實踐教育場所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及時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