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文、封號!微信再出手

6月7日,微信公眾平台運營中心發佈《公眾號治理公示 | 關於治理公眾號違規行為的公告(第二期)》。


為落實「清朗·整治『自媒體』無底線博流量」及其他相關專項的要求,守護清朗網絡空間,微信公眾平台持續對公眾號違規行為進行治理,6月以來,微信公眾平台共計刪文4220篇,限制能力處罰賬號185個,封號155個。
現將主要處罰類型公示如下,供運營者參考自查,避免出現相關違規行為。

1、發佈惡意辱罵言論
宣洩極端情緒、挑起群體對立,或未經允許泄露他人信息,煽動公眾情緒進行惡意攻擊謾罵。


發佈內容應尊重他人的人身權益,避免通過不當方式宣洩非理性情緒,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2、組織經營性穿越未開放長城活動

發佈招募人員前往未開放的古長城區域進行旅遊、徒步、穿越、遊學、探索的活動內容,或售賣相關導遊、戶外領隊服務,此類活動違反國家《長城保護條例》,同時存在一定風險,誤導用戶參與極有可能造成人身損害。


組織團體戶外活動應選擇合法合規且具備一定成熟性和安全性的路線/地點,避免相關人身風險。
3、翻炒舊聞


引用具有負面、誇張、獵奇性質的舊聞舊事,刻意模糊事件全貌及發生時間,且對舊聞沒有新的延展或新增有效信息,誤導用戶以為是近期突發新聞。



發佈社會新聞內容應注意時效性和真實性,如涉及引用舊聞應明確說明,避免引起用戶誤解和恐慌。
4、宣傳「ai 爆文」課程

以ai技術等為噱頭,宣揚可以批量生成或製造爆款文章。但實際是通過誇大描述、宣傳與實際不符的收益或成果,誘導用戶購買相關課程或服務。



進行商業活動宣傳應使用真實、準確的描述,避免誤導用戶引起交易糾紛。
對於包括但不限於以上多種類型的違規行為,微信公眾平台會視具體情況對相關賬號內容進行階梯性處置。

微信公眾平台鼓勵運營者發佈優質、具有正面社會價值的內容,建議各位運營者遵守相關規範,積極提升內容質量,與微信公眾平台共同維護健康、可持續性發展的內容生態,守護清朗網絡空間。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