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演員被判18年!細節披露

2023年4月,曾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時演員的李振豪,勾結他人誘騙88人到柬埔寨,並賣給當地詐騙集團,藉此獲利。當時,法院判處李振豪有期徒刑18年,同案其他共犯各判刑11年到16年6個月不等,可上訴。

該案經過上訴,4月30日,法院判決部分同案被告撤銷改判,但李振豪的部分上訴被駁回,依舊判處有期徒刑18年,可上訴。

據悉,以李振豪等人為首的人口販運集團,自2021年11月起利用社交平台刊登柬埔寨博弈、遊戲客服等招聘廣告,以高額薪資、輕鬆貸款、可協助清償小額債務等內容,誘騙失業、高額負債等年輕人前往柬埔寨。

經過檢方調查,李振豪等人將被騙的年輕人賣給柬埔寨買家從事電信詐騙工作,若不從或業績不佳,便會受到毆打、電擊、關入密閉空間等方式被折磨,再要求高額贖金。

另據環球網此前報道:李振豪曾在台灣電影《角頭》(角頭通常指地方或黑幫頭目)里擔任臨時演員,混跡台北市中山區,後自創「東新會」,原先經營酒店,但生意受疫情影響,得知做人口販賣有利可圖便也加入,短短3個月就騙了數十名民眾赴柬埔寨。

聽聞李振豪被判刑的消息,有網友在社交媒體留言表示,「這哪是臨演啊!根本就是本色出演。」「臨演立馬變紀錄片主演。」

來源:紅星新聞、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