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幣圈大佬SBF獲刑25年 有關他的「剩餘人生」還有一個重要變數

財聯社3月29日訊(編輯 史正丞)美國當地時間周四,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對加密貨幣交易所ftx創始人山姆·班克曼-弗里德(sbf)的一系列欺詐罪行作出判決——有期徒刑25年。

這個量刑說短肯定不短,不僅遠高於辯方律師要求的6年半,也足以令班克曼的大名被寫入美國金融犯罪歷史;但說長也不算太長,根據他的罪名,理論上的最長刑期能夠達到110年,同時檢方也要求判處40-50年的有期徒刑。

在判決前的「悔罪」環節中,班克曼曾說道:「我這輩子有用的時間可能已經結束了」

但從美國刑事判決的執行情況,以及為數不多能與他齊名的金融罪犯案例來看,32歲的班克曼這話說得有些過於悲觀了。

班克曼到底要坐幾年牢?

在討論個體案例前,首先需要了解一個大致的背景:一名因金融欺詐被判刑入獄25年的美國犯人,到底要坐幾年牢。

據前聯邦檢察官mitchell epner介紹,在一般情況下,sbf的最少服刑時間是12.5年,主要由兩部分減刑構成。首先,美國聯邦監獄系統內的囚犯,每年能因為良好表現最多獲得54天的刑期減免,這裡相當於減刑15%

更為重要的是,美國國會在2018年通過了名為《第一步法案》(first step act)的刑事司法制度改革案,非暴力犯罪的聯邦囚犯最多可減刑50%。雖然該法案被宣傳為幫助非暴力毒品販賣罪的少數族裔罪犯,但也成為白領犯罪的福利。

最後,美國司法制度還允許法院因為非常重要的原因(通常是健康問題)提前釋放犯人。自從新冠疫情後,美國法院也更加願意使用這項規定,釋放那些已經關押許久的犯人。

在金融欺詐犯罪領域,能夠與班克曼相提並論的案子,幾乎都是能寫進歷史書的那種。

首先是華爾街的前「垃圾債之王」 邁克爾·米爾肯,他在1990年因為證券欺詐、稅務欺詐和其他罪名被判刑10年。但因為他密切配合監管機構的調查,作為獎勵,米爾肯實際上只在監獄裏呆了兩年就放出來了。

但班克曼的情況顯然不屬於這一種。在周四的判決中,主審法官卡普蘭明確指責班克曼在證人席上公然撒謊。法官表示,他只會因為自己在被抓的可能性上打了一個糟糕的賭而感到後悔,且對於犯下的可怕罪行從未表示一絲悔意。卡普蘭也在判決前警告稱班克曼未來再次犯罪的風險不容忽視

反倒是另一個幣圈大佬,即將在下個月領到判決書的趙長鵬,可能更加符合「與監管機構合作」這一層定義。

所以作為班克曼的「標準結局」,可以參考的對象是安然公司倒閉時的ceo傑弗里·斯基林,他在2006年被判處24年有期徒刑。經過上訴和減刑後,他最終在監獄裏呆了12年

在班克曼的案子宣判後,他的父母、知名斯坦福大學法學教授喬·班克曼和芭芭拉·弗里德發表聲明稱,他們感到「心碎」,並將繼續為他們的兒子而戰。

至於策劃史上最大龐氏騙局的金融巨騙麥道夫,他在2009年獲刑150年有期徒刑時已經70多歲了,最終服刑12年後死在監獄裏。

另外還有一個與班克曼有一點相似性的金融罪犯——曾被科技媒體冠以「女版喬布斯」的伊麗莎白·霍姆斯,她創辦的血液檢測公司theranos聲稱只需要少量血液就能進行癌症檢測,但最終被戳穿是騙局。

她在2022年被判處11年3個月的有期徒刑,並在去年5月,她39歲生日後不久前往監獄報道,目前還在服刑狀態。值得一提的是,根據去年7月的聯邦監獄記錄顯示,她的預計釋放時間是2032年12月,其中已經提前計入了因「表現良好」而獲得的兩年減刑。

(財聯社 史正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