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歌手薛之謙微博發文
點評電影《飛馳人生2》
並配發了幾張拍攝的電影畫面
此舉引髮網友熱議
據了解,薛之謙在
社交媒體發佈的長文中
插入了多張自己拍攝
的電影《飛馳人生2》畫面
對此不少網友表示
這種行為很不妥
不過,也有網友表示
幾張照片根本起不到
任何劇透效果
看電影拍照算侵權嗎?法律專家解讀
據央視報道,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
我國法律上沒有盜攝這個說法,這應當是侵害著作權的一種通俗的叫法。一個照片或小片段,用於自己欣賞、個人研究、課堂教學,為了評價或評論某個已發表的作品,都是合理的使用範圍,不構成著作權法中所說的侵害版權的行為。
但是,如果將電影中的精彩片段在短視頻平台傳播,若當事人不許可,權利人不同意,則屬於侵權。
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發文表示,盜攝是指在未經著作權人、表演者或其他權利人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對他人創作的作品進行拍攝、錄音、錄像等行為,並將這些材料用於公開傳播、商業利用或其他侵犯他人權益的目的。
薛之謙的行為是否構成盜攝,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如果僅僅是為了觀賞或留念,並沒有傳播或商業利用的目的,那麼這種行為通常不會被認定為盜攝。」
有導演發文反對屏攝
2月16日晚,著名編劇、導演董潤年發文稱:「反對屏攝,屏攝違反版權法。」
周兆成表示,《電影產業促進法》明確規定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因此,這種未經許可拍攝、錄音、錄像的行為是侵犯了他人的知識產權和隱私權,是違法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不同影院的電影票背面都會提示「影廳內嚴禁攝影、錄音及錄影」。
在薛之謙攝屏等
相關話題走紅後
不少粉絲在其微博
曬出攝屏圖
周兆成表示
薛之謙具有廣泛的影響力
作為公眾人物
要承擔更重的注意義務與責任。
中國青年報(id:zqbcyol整理:張小松)綜合:央視新聞、新聞晨報、北京青年報、@周兆成律師等。
(來源:中國青年報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