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A股分手費超274億!「豪門夫婦」真離婚還是真減持?

哪位前妻的「分手費」最貴?

作者 | 韓紫竹

編輯丨武麗娟

來源 | 野馬財經

「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2024年的a股依舊不相信「愛情」。

1月11日,「東北葯茅」長春高新(000661.sz)二股東——金磊官宣離婚。根據其離婚協議,金磊將向前妻王思勉分割自己所持長春高新約3001.41萬股股份,約佔公司總股份的7.42%。若按照雙方1月11日簽署的《一致行動人協議》時的相關股價來估算,金磊向前妻分割股份的賬麵價值超40億元。

這40億什麼概念呢,基本上可以看作是長春高新近5年來現金分紅總額的一半。據其年報數據顯示,在2018——2022年期間長春高新的現金分紅總額約為19.89億元(含其他方式如回購股份)。

不過,這筆40億的「分手費」和去年彤程新材(603650.sh)實控人liu dong sheng(劉冬生)把市值140億股票全給前妻,轟動a股市場的離婚操作相比,還是「小巫見大巫了」。

據野馬財經統計,截至春節之前,至少有7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長或大股東的離婚「分手費」過億,累計轉讓股票市值超312億元(2023年總計超274億元)。甚至雙方分割股份的賬麵價值超過了公司近期的現金分紅的總額。

在一筆筆「天價分手費」面前,上市公司高管的「離婚減持」問題,一直備受市場關注。畢竟,近年來上市公司的減持套路花樣百出,兜底減持、質押減持、清倉減持、離婚減持等等,股民們的心情就像「過山車」。

一業內人士表示,對於「離婚減持」,首先要搞清楚一個問題,是否公司上市之後,大股東就沒有離婚自由了?監管對離婚提出的減持要求,已經在合理範圍內照顧到了一般投資者的權益。

那麼,上述出現「天價分手費」的上市公司,到底是真不愛了還是「繞道減持」,讓我們一起在梳理中找尋答案吧。

哪位前妻的「分手費」最貴?

據公告梳理,在2023年——2024年2月初期間,至少有十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長或大股東「官宣」離婚,累計轉讓股票市值超314億元。

其中,拿了最貴分手費的三位前妻分別是彤程新材的實控人張寧(約140億)、三六零(601360.sh)二股東胡歡(約為90億)以及長春高新二股東王思勉(約40億)

2023年5月25日,致力於半導體材料領域的彤程新材發佈公告表示,因原實控人zhang ning(張寧)與liu dong sheng(劉冬生)離婚,公司實控人發生變更。由原來兩人一同控制變為zhang ning(張寧)一人控制。

根據協議規定雙方通過直接、間接等方式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權及收益均歸zhang ning (張寧)所有。此前,liu dong sheng (劉冬生)曾持有彤程新材二股東——維珍控股 0.1%的股權。

並且,雙方還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之解除協議》,之後zhang ning(張寧)仍然合計持有彤程新材64.66%股權,為上市公司實控人,且第一大股東彤程投資仍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而liu dong sheng(劉冬生)則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權。

據雪球數據,截至5月25日收盤,彤程新材的股價為36.47元/股,市值約為218.82億元,64.66%的股份對應市值約為141.49億元,liu dong sheng (劉冬生)在解除一致行動後,在股權方面基本「凈身出戶」。

如今的和平分手,通過彤程新材的成長史來看似乎也有預兆。彤程新材的前身是張寧從代理商到服務商一點點打拚出來的。雖然在張寧創業初期,劉冬生曾任職過一段時間的副總裁,但從公告來看,自2013年1月起,劉冬生就不再參與上市公司的日常經營了,由此看來張寧在彤程新材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

從股價變動來看,在彤程新材實控人張寧官宣離婚後,其股價還是出現了階段下降趨勢。截至2月8日收盤,彤程新材的股價為26.36元/股。

來源:雪球

2023年4月4日,三六零發佈公告表示,實控人周鴻禕與夫人胡歡離婚,並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6.25%股份分割至胡歡名下。

來源:pexels

而在此之前,前妻胡歡並未有三六零的股份,如今完成分割後,胡歡成為了三六零的第二大股東,不過周鴻禕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權依舊不變。

據雪球數據,截至2023年4月4日收盤,三六零的股價為20.08元/股。若按此估算,胡歡所分得的4.47億股股份,對應市值約為89.8億元。

此外,三六零還進一步發公告表示,在未來 6 個月內二股東胡歡沒有減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計劃,即使在未來6-12月內有相關計劃,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25%。如今6個月的期限已過,從三六零公布的最新數據——2023年三季報來看,胡歡的股份是沒有變動的。周鴻禕也在上述公告中表示,未來12個月內不會增減持。

不過,即使公司發了這樣的公告,但投資者們似乎並未買賬。從股價變動來看,三六零自4月初開始股價一直呈現下跌趨勢。截至2月8日收盤,三六零的股價為7.17元/股。和2023年4月4日的收盤價相比,今年2月初的股價下跌超64%。

除此之外,長春高新也從二股東官宣離婚開始出現了股價下跌,畢竟金磊之前有多次套現「前科」 。據雪球數據,截至1月11日離婚公告公布時,長春高新的收盤價為133.41元/股。而截至2月8日收盤,其股價為120.13元/股。

在看到這種情況後,公司在1月中旬緊急召開了與投資者的電話會。長春高新方面表示,二股東離婚不存在特殊設計,股份分割為4名家庭成員平均分配。

a股年度最「神秘」離婚誕生?

除了高達百億、十億令普通人瞠目結舌「天價分手費」之外,一則因實控人股權被凍結的公告把上海滬工(603131.sh)送上了「鬧離婚」的風口浪尖。

2023年12月22日,上海滬工發佈公告表示,公司實控人舒宏瑞因個人離婚訴訟,被法院凍結了4169.56萬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總股份的13.11%。據雪球數據,截至公告發佈當日收盤,上海滬工的股價為14.25元/股,被凍結的股份市值約為5.94億元。

雖然在公告中,上海滬工稱,凍結事項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產生影響。但由於上述離婚訴訟案尚未開庭審理,訴訟最終結果尚無法判斷,因此公司實際控制權變動存在不確定性,並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實際上,在2023年的10月19日,上海滬工就曾對於實控人的離婚訴訟進行了公開披露。該公告表示,舒宏瑞作為原告向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請,要求解除與繆莉萍的婚姻關係,並進行財產分割。

截至目前,舒宏瑞持有公司股份約為6700.97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 21.07%。

而被告繆莉萍同樣作為上海滬工的實控人,截至目前持有2165.1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 6.81%。並且,在去年11月,舒宏瑞就減持了2.43% 比例的股權,套現9477.8萬元。

來源:公告

上海滬工是一家從事商業衛星製造領域 的家族企業,公司的實控人除了舒宏瑞夫妻之外,還有他們的兒子舒振宇。2021年6月,舒振宇接班舒宏瑞。截至目前其直接持有5861.36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18.43%,與父母合計持股共占公司總股本的46.31%。並且,舒振宇還是公司的第四大股東——蘇州智強管理的實控人。

若此次舒宏瑞被凍結的股份被判給繆莉萍的話,那麼舒宏瑞將失去控股股東的身份。不過,繆莉萍具體被分割的股份目前還不得而知,因此上海滬工也成為了2023年度a股市場最神秘的離婚案。

值得一提的是,從2023年10月19日離婚訴訟披露至今,上海滬工的股價一直呈下跌趨勢。截至2月8日收盤,其股價為10.56元/股,總市值為33.58億。

董事長離婚後,股價上漲31.53%

值得一提的是,在野馬財經梳理的十家上市公司中,只有國光股份經歷董事長「離婚」風波後,股價出現了上漲趨勢。

來源:雪球

2023年9月15日,國光股份(002749.sz)發佈公告表示,公司董事長、總裁顏亞奇已與妻子胡利霞離婚,根據離婚協議,顏亞奇將其持有的公司 2044.92萬股股份,約佔公司總股份的4.7%,分割至胡利霞名下。而在此之前,前妻胡利霞並沒有國光股份的股份。

並且,本次權益變動後,顏亞奇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從9.4%降至4.7%,將失去5%以上股東身份,但雙方就持股比例來講實現了「平起平坐」。

截至2023年9月15日收盤,國光股份的股價為10.75元/股,總市值約為46.76億元,前妻胡利霞分得的股權市值約為2.2億元

通過觀察其股價變動,我們發現從去年9月到今年2月初,國光股份的股價基本一直呈現上漲趨勢。截至2月8日收盤,國光股份的股價為14.14元/股,比去年9月中旬每股漲了3.39元,漲幅31.53%。

1月26日,九泰基金對國光股份進行了調研,近一個月內其股價上漲29.2%。國光股份表示2022年4季度以來上游原材料價格下降,導致公司毛利率上升,並且預計未來一段時間上游原材料價格整體不會明顯上漲。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專註植物生長調節劑行業的國光股份,其實控人並不是此次離婚的顏亞奇,而是顏亞奇的父親顏昌緒。因此離婚事件對國光股份的影響並不大,也不涉及公司控制權變更。

對此,廣科諮詢沈萌表示,上市公司因實控人離婚減持而出現的股價波動,是因為a股投資者非理性的「迷思」。創始人離婚與否、減持與否,與上市公司的業績表現完全沒有任何直接關係。

他進一步解釋道,一些減持或離婚會造成股價大幅波動,背後的原因在於股價存在偏離正常價值範圍上限,因此不管是離婚還是減持,都是在被一般投資者非理性將股價推高後才產生獲取超額回報的驅動。

來源:pexels

另外,去年比較典型的離婚減持案例還有回天新材前董事長章鋒離婚,把約4.77億元的股權轉讓給前妻後,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被拘,緊接着其前妻楊蓮花分6次減持1108.9萬股股份,成功套現超億元。

因此,為了防止股東通過離婚「繞道減持」,證監會方面曾公開表示,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作為「關鍵少數」,不得以離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規避減持限制,各方應當共同遵守關於股份減持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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