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向殷某某、徐某公告送達蕭亞軒與其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件民事判決書。
公告顯示,法院判決被告徐某、殷某某在微博賬號向原告蕭亞軒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蕭亞軒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合理支出2.1萬元。
記者通過查詢法院公告發現,此次的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件與2019年知名藝人蕭亞軒被傳"因私生活太亂感染艾滋病"有關。
2019年5月,昵稱為「瑾瑾漫步娛樂圈」的用戶發佈了《蕭亞軒患艾滋病被證實正在積極接受治療,經紀公司已經把她拋棄》的文章。
2019年5月14日,蕭亞軒發文闢謠,稱這個謠言不僅是對自己的傷害,更是對媽媽的傷害,會想盡一切辦法找到造謠源頭,避免更多人受傷害。文中,蕭亞軒還解釋了久未露面的原因,是因為喉嚨和胃不舒服,只能慢慢調理。
2020年10月9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佈案件播報,蕭亞軒訴某網絡用戶(何某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名譽權)案一審勝訴。
被告因在其註冊、運營的微博賬號中發佈針對蕭亞軒的誹謗/侮辱內容,被主審法院判定構成對蕭亞軒名譽權的侵犯。
不過此後,侵權賬號註冊者何某某上訴稱案涉賬號系他人盜用自己的身份信息進行註冊,法院判決發回重審。
而此次的民事判決被告是真正「幕後黑手」徐某、殷某某,兩人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據公開資料,蕭亞軒,1979年8月24日出生於中國台灣桃園市,華語流行樂女歌手、詞曲作者。
造謠演藝界名人被起訴的案例,不止這一起。
侵權林俊傑,趙某某發聲明致歉
天眼查app顯示,1月10日,法院刊登趙某某向林俊傑致歉的聲明。
內容顯示,趙某某使用微博賬號發佈了11條針對林俊傑及其家人的侵權博文,以及41條針對林俊傑及其家人的惡意侵權評論,惡意捏造、誹謗、傳播了關於林俊傑的不實負面傳聞,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北京互聯網法院判定案涉博文侵犯林俊傑的名譽權。
趙某某對判決內容完全認同並願意履行,在此向林俊傑致歉,保證今後不再以任何方式作出侵害林俊傑及其家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張凱麗名譽侵權案勝訴
2023年4月,演員張凱麗訴勞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一審判決。
判決書顯示,勞某在其運營的公眾號中發佈了兩篇文章,使用了「張凱麗牽出上億大案,代言虛假廣告」以及「無底線撈金」等內容。
勞某發佈的相關內容構成侮辱誹謗、侵犯名譽權,被告勞某需賠償張凱麗精神損害賠償金、經濟損失等共計30500元,並發佈致歉聲明。
律師:網絡並非法外之地
北京市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慧律師表示,近年來,明星侵權案件還是主要集中在兩類。
其一是明星的肖像權侵權,具有典型性的有整形機構肖像濫用、表情包濫用、微信軟文侵權等。
其二是名譽權侵權,名譽指的是對人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如果侵權人的行為造成明星的社會評價降低,就可能構成名譽權侵權。侵權主要是通過侮辱、誹謗等方式進行的,例如張凱麗的案件。
律師提醒,網絡並非法外之地,網友們不要隨意傳播未經證實的內容。
網友紛紛表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要為自己言行負責
據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