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書出現「安徽省南京市」?法院通報

據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官網消息,近日有媒體指出法院執行裁定書錯誤表述「安徽省南京市」一事,法院已予糾正,同時責令相關責任人做出深刻檢討,並對其嚴肅追責。法院將以此為鑒,強化管理,切實提升裁判文書質量。

據悉,近日,兩份來自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執行裁定書》中,出現了「安徽省南京市」的字樣,作出該裁定的是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裁定書顯示,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某公司分別與江蘇省南京市的兩家公司之間,存在着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經法院判決後,最後進入執行階段。

《執行裁定書》截圖

值得注意的是,兩份《執行裁定書》中,原本位於江蘇省南京市的 「申請執行人住所地」,均出現了明顯錯誤,分別被寫成了「安徽省南京市溧水經濟開發區」和「安徽省南京市玄武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