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兩男子欲誘騙他人至柬埔寨摘器官牟利,被公訴!詳情披露

12月1日,南都記者從台灣嘉義地檢署獲悉,台南市王姓男子、林姓男子被控今年7月涉嫌誘騙嘉義1名男子至柬埔寨摘取器官未遂,日前該案件已偵查完結,檢方將依法對二人提起公訴。

據嘉義地檢署消息,王姓男子、林姓男子加入台灣一人口販運犯罪組織。該詐騙組織以 「高薪」「文書工作」等為條件,誘使缺錢、急欲求職的台灣民眾前往柬埔寨,並通過當地人引薦等方式聯繫柬埔寨有人體器官需求的買家,摘取受騙者的器官牟利。王姓男子、林姓男子在團伙中負責到機場確認被害民眾順利搭機前往柬埔寨。

2021年12月底,該團伙找到台灣嘉義縣一名20多歲的男子,稱可助其至柬埔寨從事輕鬆行政文書工作,保證底薪新台幣6至7萬元。該嘉義男子急欲賺錢答應了,該團伙以需健康檢查為由,誘騙嘉義男子前往醫院完成肝臟、腎臟、X光等檢查。

健康檢查結果合格後,該團伙聯繫了在柬埔寨的人體器官買家葉姓男子,雙方以被害人登機交付50萬元新台幣、下機4小時內交付50萬元新台幣的交易模式、價格達成協議。

此後,王姓男子、林姓男子於今年7月27日前往桃園國際機場,將護照、機票等文件交付給上述嘉義男子。王姓男子繼續在旁監視,確保嘉義男子獨自搭機前往柬埔寨。嘉義男子抵達柬埔寨後,器官買家因故不願購買而退貨,並拒絕付款,嘉義男子被丟在機場,經台灣有關部門協助才得以返台。

隨後,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刑警大隊組成專案小組,於今年8月25日將王姓男子、林姓男子逮捕歸案。經台檢方偵結,依違反人口販運相關法律、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等罪起訴二人。另外,檢方稱王姓男子、林姓男子對話中提及摘取嘉義男子心臟、肝臟、腎臟及眼角膜等器官,罔顧人命,性質惡劣,犯後猶飾詞狡辯,不知悔改,建議從重量刑。

據南都此前報道,8月20日晚,中國駐柬埔寨大使館發佈「致在柬台灣同胞的一封信」,信中介紹,近來,媒體報道有在柬台灣同胞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被逼從事網絡賭博、電信詐騙及其他違法活動,希望得到及時救助,儘早脫身。對此,中國駐柬埔寨大使館表示,台灣同胞就是中國公民,維護台胞的合法權益是中國駐外使領館的職責所在。中國駐柬埔寨大使館表示,將一如既往,依法依規,向包括台胞在內的所有在柬中國公民提供及時高效的領事保護服務。

采寫:南都記者 楊苓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