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10月15日報道 據韓聯社報道,當地時間10月15日上午,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就崔鍾范涉嫌對具荷拉恐嚇施暴案作出裁定,維持二審判決,崔鍾范獲刑1年,非法拍攝罪名不成立。
2018年9月,韓國女歌手具荷拉與崔鍾范發生肢體衝突,並被男方以不雅視頻要脅。2019年8月,該案一審宣判,崔鍾范恐嚇、強迫、傷害、毀壞財物等罪名成立,但非法拍攝罪名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具荷拉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令輿論不滿的是,獲緩刑後,曾是知名造型師的崔鍾范,在首爾江南區新沙洞開了一家24小時營業的理髮店,並在社交媒體上進行宣傳。
2020年7月2日,案件二審宣判,崔鍾范獲刑1年,當庭被捕,非法拍攝罪名不成立。雙方均不服判決,向大法院提請上訴。
具荷拉2008年以女團KARA成員步入歌壇,之後涉足表演並亮相綜藝節目,開展多方面活動。
令人惋惜的是,2019年11月24日下午,具荷拉在家中猝然離世,年僅29歲。警方在其家裡餐桌上發現了親筆遺書。內容透露出悲觀情緒。警方表示,現場沒有發現犯罪跡象,具荷拉自殺的可能性較大。
(原標題:快訊!具荷拉前男友終審獲刑1年 曾施暴還拿不雅視頻威脅)
(責任編輯:劉佳鑫_NBJS11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