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10月8日報道 繼兩年前首獲減刑後,安徽廣播電視台(簡稱安徽廣電)總編室原主任肖融今年9月再次被裁定減刑7個月。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發佈的(2020)皖01刑更5284號《罪犯肖融受賄罪刑罰變更刑事裁定書》披露了上述信息。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肖融曾捲入波及甚廣的安徽廣電系列貪腐案。
2014年、2015年間,安徽廣電原黨委書記、台長張蘇洲(正廳級),原副台長趙紅梅(副廳級),總編室原主任肖融(正處級),服務中心原主任宋曉峰(正處級),辦公室原副主任程朝陽(副處級),廣告中心原主任王茂盛(正處級)等人均涉嫌受賄被查。
2015年9月,肖融因犯受賄罪一審獲刑9年。相關判決書顯示,肖融受賄金額超500萬元。他曾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多家影視公司及有關人員的賄賂,並在採購《愛情公寓》《美人心計》《娘家的故事》《新京城四少》等多部電視劇及付款過程中提供幫助。
受賄500餘萬,為多部電視劇採購及付款提供幫助
公開資料顯示,肖融,男,漢族,1957年1月12日出生,大學文化,曾任安徽廣電總編室主任。因涉嫌犯受賄罪,他於2014年11月被淮南市人民檢察院決定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同年12月被刑事拘留並執行逮捕。
2015年7月,淮南市人民檢察院對肖融受賄案提起公訴。
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肖融於2003年3月份至案發任安徽廣電總編室主任,負責電視節目外購、財務審批等工作。期間,肖融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非法收受多家影視公司和有關人員的賄賂,共計現金541萬元、金條9根,並在相關電視劇採購、付款審批等方面承諾或者直接為行賄人提供幫助。案發後,肖融退還全部贓款。
澎湃新聞梳理《肖融受賄案一審刑事判決書》發現,肖融受賄案涉及到為20餘部電視劇採購及付款提供幫助,其中不乏《愛情公寓》《烽火佳人》《亂世佳人》《新京城四少》《春光燦爛豬八戒》等熱播劇。
上述一審判決書披露,肖融曾收受上海克頓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董事長吳某現金75萬元。
吳某證言證實,其公司下屬的子公司有劇酷公司、辛迪加公司、好劇公司、劇芯公司、克頓影視公司等,主要是從事電視劇創作、製作、營銷、發佈等業務。劇酷公司生產製作的電視劇《娘家的故事》由安徽廣電獨播。給肖融送錢,因為他是安徽廣電總編室主任,電視劇的採購由他負責審核,付款都需要他簽字。該公司賣了很多電視劇給安徽廣電,雙方建立了長期的合作關係,這與肖融的關照分不開。
此外,肖融曾收受上海辛迪加影視有限公司(即辛迪加公司)副總經理鈕某現金15萬元、金條1根,並在採購《愛情公寓》《愛情自有天意》等電視劇及付款過程中為其提供了幫助;收受浙江華策影視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總監余某甲現金8萬元、發行經理余某乙現金120萬元,並在採購《老婆大人2》《新京城四少》等電視劇及付款過程中為其提供了幫助。
一審判決書還介紹,2014年11月,安徽省紀委在查處安徽廣電原台長張蘇洲案件中,向肖融調查有關問題。接受組織調查期間,肖融能夠主動交待組織未掌握的個人受賄問題,並檢舉揭發他人涉嫌犯罪線索。
一審獲刑9年,兩次裁定共減刑14個月
2015年9月25日,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肖融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肖融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30萬元(刑期自2014年12月4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一審宣判3年後,肖融首次迎來減刑。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的(2018)皖01刑更4665號《罪犯肖融受賄罪刑罰變更刑事裁定書》顯示,經審理查明,罪犯肖融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极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极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至2018年5月獲表揚獎勵四次。另查明,該犯於案發後退繳全部贓款贓物,並履行了全部財產刑沒收財產30萬元。
2018年9月30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對肖融減去有期徒刑7個月(減刑後刑期自2014年12月4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
2020年9月22日,肖融再度獲得減刑。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罪犯肖融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法定減刑條件。但該犯系職務犯罪罪犯,對其減刑幅度依法應從嚴掌握。依據有關規定,裁定對罪犯肖融減去有期徒刑7個月(減刑後刑期自2014年12月4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的信息,肖融的昔日領導、同樣深陷囹圄的張蘇洲、趙紅梅也在今年獲得減刑。
2020年3月,此前因受賄罪、貪污罪獲刑14年的張蘇洲被減去有期徒刑6個月(減刑後刑期自2015年1月28日起至2028年7月27日止)。
2020年9月,此前因受賄罪、貪污罪獲刑12年的趙紅梅被減去有期徒刑6個月(減刑後刑期自2015年2月17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止)。
(原標題:安徽廣電原高層領導再獲減刑7個月 曾借電視劇採購受賄500萬元)
(責任編輯:馮曉宇_NBJS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