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糊了,不願向市場妥協,只能被現實擊碎

最新一季《我是歌手》,即《歌手·當打之年》徹底糊了,儘管已經找來華晨宇、周深、毛不易、蕭敬騰等兼具實力和流量的一線歌手,但還是無法阻止收視率成慘淡之勢。到底出了什麼問題,使得這樣一個華語樂壇曾經最矚目的唱歌比賽,失去了它耀眼的光芒和無敵的口碑?


1,看點單一,缺乏代入感



儘管很多人討厭真人秀,然而就點擊率和獲得的商業價值來計算,真人秀還是最熱門的產品之一。《歌手》節目真人秀的比例小,而比賽的成分大。「誰的唱功好」成了觀眾最關心的話題和最大的看點,這也導致了其他看點的缺乏。真人秀往往比的不是誰強誰弱,而是誰有節目效果。岳雲鵬經常輸遊戲,但大家愛看他。楊超越唱跳一般,但她獲得的點贊特別多。毛不易從不唱高音,但他能獲得音樂選秀《明日之子》的冠軍,要知道這是一檔純直播節目,沒有剪輯,真的不能再真。近年來以比賽唱歌為重要元素,而且大火的節目,無一不加入了特別多的真人秀元素。

比如《偶像練習生》、《中國新說唱》、《創造101》、《我們的歌》、《青春有你》、《創造營2020》、《明日之子》等,比賽是一方面,各種意想不到的討論和話題更是一大看點,各家粉絲真情實感地打投、安利、甚至爭吵也是一個看點。我當然也不希望有一天《歌手》不再比唱歌,而去比節目效果,但如果從功利角度,客觀看待《歌手》節目的商業運營,它失去當初的地位也就不難理解。雖然非常佩服歌手節目組的認真、偏執和對音樂的熱愛,但還是更希望《歌手》這檔節目能收視長虹。




2,沒有版權,唱不了好歌



翻唱也要版權的,改編需要原作者授權。歌手作為盈利性節目,沒有權利直接把經典歌曲直接拿來改編使用,必須取得著作人的書面授權。前幾季已經出現過多次侵權行為,比如張傑在《歌手》中演唱的《默》,湖南衛視未取得版權方——音樂人高曉松的授權,最終只能登門道歉。



而很多頂級歌手的經典好歌,如果不是關係特別好或者出價非常高,他們是不願授權隨意給別人使用的。一個音樂節目,如果這也不能唱、那也不能唱,那歌手的發揮必然會受到極大的限制,節目效果也勢必大打折扣。



一個方法是讓歌手唱自己的歌,或者互相授權,唱對方的歌。比如《我們的歌》這檔幾個月前爆紅的音樂節目,採取的就是流量歌手搭配樂壇老將。肖戰搭配那英,李紫婷搭配黃凱芹,許魏洲搭配費玉清等,流量歌手們缺乏出圈的歌,就可以唱樂壇老將的歌,還可以選擇很多年前已經版權失效的歌。


還有一個方法就是唱導師的歌。比如《創造101》等唱跳節目,採取了原創+購買新歌+演唱導師版權歌曲+購買版權等組合拳,初賽時孟美岐組改編了導師羅志祥的《撐腰》,36強合唱時演唱的是張傑的《仰望星空》,分專業比賽時楊超越、yamy等小組用一周時間原創,隨機分組時所有人都演唱了節目組全新購買的6首新歌。儘管如此,仍然有很多粉絲質疑節目組選歌不用心。


3,不是《歌手》糊了,是歌手糊了



只需看看有多少歌手不發專輯,而把綜藝和拍戲當做主業,就知道歌手這個行業有多艱難。對於大部分歌手,發片根本不賺錢,就是交個朋友,如果要拍MV可能還得倒貼幾十萬,還不如配個圖就發出去。拍戲上綜藝至少片酬和通告費是很穩定的,干一天收一天的錢,不白忙活。有心人可以去看一下三大音樂平台的專輯銷量排行榜,男歌手是:TFboys,張藝興、王一博、蔡徐坤等,女歌手是火箭少女、李宇春、宋茜等,幾乎全是流量明星。日本韓國也是同樣情況,愛豆們的專輯賣得格外好,但純歌手的專輯門可羅雀。我並非指責流量歌手搶了飯碗,反而十分支持誰花誰說了算,畢竟顧客就是上帝。但這客觀上說明了歌手的路很難走通。


厲害的製作人,不僅可能會優先把歌賣給頂流明星,甚至自己就在抖音網易雲發佈了。想要多賺錢,數據好看,有好歌為啥不賣給頂流呢?如果不賣給流量明星,與其給別人做嫁衣為什麼不自己發了呢?唱的不好根本不是問題,如今後期技術這麼強,一句一句地修,唱功再差的製作人,也能在電腦的幫助下成為演唱高手,很多抖音b站歌手本身就是原創。而缺乏流量、缺乏顏值、缺乏原創能力,擁有的僅僅是好唱功的新人,既沒錢高價買新歌,又沒能力原創,怎麼當歌手?即使有原創能力,也出了好歌,但如果缺乏流量,很可能跨年晚會時,你只能在電視機前看到流量歌手甚至流量演員們在各大衛視唱着你的歌,然後聽人們感嘆一句,可惜了,歌紅人不紅。



即使是新人,只要唱功好,就有人拿好歌給你唱的時代,或許已經過去了。


在此呼籲大家,多支持這樣一檔節目,古人「千金買骨」,如今只有讓歌手多賺錢,才可能聽到更多好歌,吸引更多人才加入歌手這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