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姐姐為亡弟追兇26年」一案在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下午1點庭審結束,將擇期宣判。庭審結束後,姐姐李海玉的律師王文廣介紹,公訴人出具了相關證據,建議死刑,但被告人當庭翻供,「他說是失手,沒有故意。」
九派新聞此前報道,1992年12月,未滿9歲的弟弟李煥平被家裡的幫工易某青從學校帶走。兩個月後,李煥平的屍體在距學校不足一公里的甘蔗林中被發現。
作案後,易某青潛逃多年。2012年,李海玉在工友處得知易某青的去向,便開始尋找。她去了易某青的老家,卻被告知沒有這個人。2016年,李海玉謊稱自己曾在易某青手下干過活,獲取他的信任。其間,李海玉確認了易某青的真實姓名為易某華。
李海玉在邵陽老家。圖/九派新聞
根據李海玉提供的線索,2020年5月22日,警方成功抓獲了潛逃28年的易某華。可一年後,湛江市檢察院出具了《不起訴決定書》和《不起訴理由說明書》。
當時,檢察院認為被害人李煥平的屍骨下落不明,現有證據不能認定李煥平已經死亡。另外,1993年李煥平的屍體被發現時,當時的勘查筆錄、照片、屍檢鑒定及現場提取的刀具均已丟失,屍體死因僅存言詞證據,沒有任何書證。易某華殺害李煥平僅有其自己的供述,沒有其他證據予以證實。隨後,易某華被釋放。
李海玉並沒有放棄,經過不斷申訴。2022年11月,檢察院撤銷此前的《不起訴決定書》,易某華再次被捕。
2024年7月5日,湛江市檢察院終於出具了起訴書。起訴書顯示,經依法審查查明,1992年12月22日上午,易某華向李煥平的父親討要工資未果,雙方發生爭吵。當天下午,易某華將李煥平從學校帶離,把他騙至一甘蔗園內持刀刺死。
湛江市檢察院出具的起訴書。圖/受訪者提供
「在法庭了,我看着他(易某華)說,我是李海玉,我讓他記住是我親手把他送上法庭的。」李海玉走出法院後說,「他用那種很兇的眼神看着我,想殺了我的那種感覺。」
李海玉回憶,庭審時,易某華沒有說過一句道歉的話,「我想讓他判死刑,我只有一個弟弟,法庭上我的手一直在抖,聽到他們說把我弟弟捅了好幾刀的時候,頭很疼受不了。」
律師王文廣介紹,易某華在法庭上態度比較囂張,當庭翻供,「他說是在扶着弟弟(李煥平)過水溝的時候,不小心滑到刀子上的。當時年輕害怕,不敢投案。」
九派新聞記者 馬婕盈
編輯 萬璇 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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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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