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公眾平台運營中心發佈《公眾號治理公示 | 關於治理公眾號違規行為的公告(第二期)》。
為落實「清朗·整治『自媒體』無底線博流量」及其他相關專項的要求,守護清朗網絡空間,微信公眾平台持續對公眾號違規行為進行治理,6月以來,微信公眾平台共計刪文4220篇,限制能力處罰賬號185個,封號155個。
現將主要處罰類型公示如下,供運營者參考自查,避免出現相關違規行為。
1.發佈惡意辱罵言論
宣洩極端情緒、挑起群體對立,或未經允許泄露他人信息,煽動公眾情緒進行惡意攻擊謾罵。
2.組織經營性穿越未開放長城活動
發佈招募人員前往未開放的古長城區域進行旅遊、徒步、穿越、遊學、探索的活動內容,或售賣相關導遊、戶外領隊服務,此類活動違反國家《長城保護條例》,同時存在一定風險,誤導用戶參與極有可能造成人身損害。
3.翻炒舊聞
引用具有負面、誇張、獵奇性質的舊聞舊事,刻意模糊事件全貌及發生時間,且對舊聞沒有新的延展或新增有效信息,誤導用戶以為是近期突發新聞。
4.宣傳「ai 爆文」課程
以ai技術等為噱頭,宣揚可以批量生成或製造爆款文章。但實際是通過誇大描述、宣傳與實際不符的收益或成果,誘導用戶購買相關課程或服務。
對於包括但不限於以上多種類型的違規行為,微信公眾平台會視具體情況對相關賬號內容進行階梯性處置。
微信公眾平台鼓勵運營者發佈優質、具有正面社會價值的內容,建議各位運營者遵守相關規範,積極提升內容質量,與微信公眾平台共同維護健康、可持續性發展的內容生態,守護清朗網絡空間。
來源:微信公眾平台運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