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謙的《飛馳人生2》影評讓娛樂圈炸鍋了。
2月15日下午,看完《飛馳人生2》的薛之謙,發了一篇長影評給電影打call。他用沒去首映禮擔心電影不好看自己不想違心誇獎和強調自己不喜歡奉承、不會被收買來強調影評的真實性,在文中堆疊熱血哭了、感動、激動、腳趾都跟着用勁兒摳、竄着樂等辭藻誇電影好看。明星和普通觀眾一樣,都有稱讚或批評電影的自由,這沒什麼問題。
但問題出在薛之謙在文中放了三張屏攝照片,第一張是高潮段落巴音布魯克比賽過程中,兩輛賽車飛馳的鏡頭,第二張是電影前半段賈冰和坐在車內沈騰、尹正合影的鏡頭,第三張則是電影結尾部分能劇透比賽結果的鏡頭,沈騰飾演的張馳跑完比賽,范丞丞飾演的厲小海在車外激動的向他做手勢,告訴他比賽結果。
單就薛之謙發影評給電影打call這事來說,他的出發點是對的,但屏攝行為肯定是錯的,而且涉嫌違法。輿論反應沒有那麼強烈,當天下午衝上熱搜的話題還是「薛之謙飛馳人生2觀後感」,然而在部分網友提出屏攝不對的觀點時,當事人沒有發聲,反倒是粉絲前赴後繼跳出來維護自己的偶像,結果直接導致熱搜話題變成了「薛之謙 盜攝」,而且衝上熱搜第一位。至此粉絲依然繼續幫着愛豆解釋。
總結一下粉絲觀點,1、導演韓寒都邀請薛之謙去首映禮了,所以是導演邀請薛之謙幫忙宣傳的;2、薛之謙沒有用來盈利;3、法不責眾,你把所有屏攝的人都告了啊;4、我們家哥哥人紅是非多。前兩點還有討論餘地,後兩點基本是胡攪蠻纏,頭鐵嘴硬的粉絲,終於把你家偶像推到輿論對立面,讓這個話題上升到熱搜第一,追星帶腦子,再強調一下,屏攝宣傳出發點是好的,但行為是壞的,承認這個有這麼難嗎?圍繞這次爭議發酵和粉絲的洗地邏輯,薛之謙至少錯在以下七點。
1.屏攝違法,毋庸置疑,而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明星就享有特權?就如此前電影頻道今日影評欄目圍繞屏攝給出的結論那樣,觀眾購買的是觀影體驗服務,而不是說買了電影票就可以拍攝電影內容且傳播,法律有明確禁止性規定,不能拍攝大銀幕這是一個底線,所以拍屏幕屬於盜攝。而且法律上已有明確規定,不了解的可以查詢一下。
2、有粉絲強調沒有以營利為目的,不算侵犯著作權,不違法。但一方面薛之謙發佈的內容很可能會有流量收益,另一方面,拋開流量收益不談,他的這篇影評也沒有那麼單純,文章開頭就宣傳自己的新歌,文章結尾則是宣傳自己的巡演,這到底是寫影評藉機宣傳自己還是在宣傳自己的同時捎帶手誇下電影?不管是哪種都目的不純。
3.拋開違法不談,屏攝本身也是私德問題,公開發佈更不對,這沒有爭議吧?公眾人物更要注意言行以免造成公眾誤導,做出不良表率。說「把屏攝的人都告了」不是胡攪蠻纏嗎?截至發稿,薛之謙帶有屏攝照片的影評轉發量近10萬,評論量近3萬,點贊超過20萬,影響相當大,給公眾做出非常不好的示範。
4.粉絲洗的其中一個邏輯「你猜我家哥哥在發的時候有沒有跟片方打過招呼」你都能代表你家哥哥了?那就讓韓寒站出來說句話,告訴大家看電影屏攝沒錯,幹得漂亮,希望所有人都屏攝宣傳。遺憾的是,韓寒並沒有站出來為薛之謙發聲,沒有任何一個電影創作者會歡迎觀眾,哪怕是自己的親友在影院拍屏,任何目的都不可能。
5.粉絲洗的另邏輯「哥哥發的圖都是之前官方發過的素材中出現的內容,不會侵害電影權益。」甚至還拿出素材對比,用來為薛之謙解釋。但除了侵害電影知識產權,薛之謙錯的是屏攝這個行為本身,既然有相同的素材,那你就直接用劇照,或者用宣傳物料的截圖啊!為什麼要自己拍?屏攝的行為和屏攝的結果是兩回事,不造成嚴重後果不等於行為本身就可以原諒。
6.就屏攝這件事本身來說,除了違法、不道德,這個舉動本身在觀影過程中也和說話、踢凳子一樣影響他人,令人深惡痛絕。從自拍照來看他坐在前面,後面七八排,點亮手機拍照的那一刻左右和後面觀眾都被影響了,他不是個好觀眾。
7.如果認為錯了就道歉,如果當事人也覺得自己沒錯就出來回應,身為公眾人物看到輿論發酵到這種程度還在裝死合適嗎?可別說什麼轉機、在飛機上看不到。
所以,任由輿論發酵、讓事態升級的薛之謙,真不能再沉默下去了,面子沒那麼重要,有錯就認錯,刪了帶有屏攝照片的文案,給主創和公眾道歉沒那麼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