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因為一個朋友的轉發,想起了歌手紅豆,搜完發現,他應該只是不暴露在媒體上,但是生活方式可能不會有太大變化,因為仍然有演藝圈的人脈,有自己和自己家庭的財務支持,可以再「拯救」幾個原生家庭困難的好看孩子,以「重情重義」的形象,給他們財務和生存支持,和他們「玩兒」——這種「玩兒」是他們之間的聯繫和愛的體現。
此前曾有心理學家推測他在兒時有過同樣的遭遇,導致他在自我保護的潛意識下選擇了同樣的行為。
想起之前看過一個英國紀錄片,名為boarding school,講boarding school里對兒童的性犯罪,片尾主持人的總結是,最讓他震撼的是,那些被懲罰的人並不覺得自己有過錯,其中一個的說法是:這是一種傳統,我在帶他們進入這種傳統。
又想起最近看凱倫老師說的,你和他的想法,都是一個「宗教」,而美國據說有專門的組織在推動對應的法律上的允許。
想了這麼多,突然又想到凱倫老師提到,區分「你的事情」、「對方的事情」、「神的事情」,在目前的生活狀態下,沒有辦法對此做任何影響的我,似乎暫時只能把這件事歸類在「神的事情」里了。
只是同時在美國,針對此類行為,社區警告和其他方面改造,似乎也有很多。
而我們,又能做些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