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小剛執導電影《唐山大地震》里, 正在念大學的王登為什麼死也要生下腹中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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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小剛執導電影《唐山大地震》里, 正在念大學的王登為什麼死也要生下腹中的孩子? - 陸劇吧

由著名導演馮小剛執導,徐帆、張靜初、李晨、陳道明、陸毅、張國強和陳瑾等知名影星聯袂出演的災難電影《唐山大地震》上映至今已近十年了,它重現了1976年唐山市7.8級大地震的災難場景,更讓我們正視災難對身體創傷之外,心靈上的縫隙該如何彌補。

近日,有網友後台私信我說:「電影《唐山大地震》中,正在念大學的王登為什麼死也要生下腹中的孩子?還特彆強調自己是唐山人,唐山人和生孩子有關係嗎?」

這個問題讓我腦海里湧現出一些回憶,當初看《唐山大地震》時的一些畫面,王登在念大學時懷孕,為什麼寧願放棄學業,放棄光明美好的前途都要生下這個孩子?其實這並非因為她太愛男朋友楊志,也和她是唐山人沒有多大關係,而是打胎這件事讓她想起了曾經自己遭遇的不公平和殘忍拋棄,她的悲劇不能再在無辜的孩子身上重演。

時隔近十年,可能您已經記不清這部電影的劇情了,可能您看到這裡並不明白我在說什麼,下面@娛情微觀就為大家作詳細的圖文解析。

馮小剛執導電影《唐山大地震》里, 正在念大學的王登為什麼死也要生下腹中的孩子? - 陸劇吧

唐山大地震發生之前,有個細節不知道你們還記不記得?雙胞胎兄妹方登和方達兩兄妹同時嚷着要吃西紅柿,結果西紅柿只有一個,方登的媽媽元妮想都沒想就給了弟弟方達,方登看在眼裡,說媽媽偏心什麼東西都給弟弟。

唐山大地震發生之後,方登和方達同時被壓在廢墟之中只能救一個,救援的人讓媽媽元妮做決定,最終元妮決定救弟弟方達,放棄方登。此時在廢墟下的方登意識清醒,她親耳聽着媽媽讓人救弟弟方達,而她在廢墟中成為了被放棄的那個人。

馮小剛執導電影《唐山大地震》里, 正在念大學的王登為什麼死也要生下腹中的孩子? - 陸劇吧

這是方登在廢墟下聽到自己被拋棄的畫面,絕望的兩行清淚潸然落下,每次看到這裡我都很揪心,我能清晰的體會到方登在地震的巨大恐懼中,到她發現救援人員而燃起的希望,再到親耳聽到媽媽放棄她的絕望、失望和無助,在廢墟底下等待死亡的恐懼。

最終,救援的人順利救出了弟弟方達,所有人都以為方登死了,甚至都沒有人對她花一點心思檢查就把她丟到了死人堆里,媽媽元妮帶着弟弟方達就醫去了,等到方登醒來的時候,身邊除了爸爸和許多人的屍體,就剩行色匆匆的救援人員,她就像一個孤魂野鬼,一個被全世界遺忘掉的人,獨自在人群中艱難遊走。

好在後來她被趕來救災的解放軍官兵發現,帶回到災民集中安置點,然後被一對解放軍夫妻看中,以為她是地震里倖存的沒親人認領的孤兒,就把方登認養並帶回了北京生活。

這裡有個很重要的小細節,養父王德清夫婦帶着方登去辦理入學手續,在登記姓名的時候養母告訴老師她叫王丫丫(方登被認養後一直不肯說話,養父母就一直叫方登丫丫。),這時候方登突然吼了一聲:我叫王登。

從這裡完全可以看出,方登其實根本沒有失憶,成熟懂事的她只是對那個媽媽徹底失望了,所以她在劫後餘生並沒有告訴任何人她的家人是誰,始終都保持着沉默,媽媽元妮在她幼小的心靈上開了一刀,她需要時間去癒合。

時間來到十幾年後,這時候的王登上了大學,並且在學校里和學長楊志有了孩子。楊志為了保住學業和前途,反覆勸說王登把孩子打掉。

「這時候把孩子生下來,學業怎麼辦?就前功盡棄了!」

「婦科你都去過了吧,這裡每天有多少女孩子來做人流。」

渣男總有一萬個理由為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為辯解開脫,他可以沒有擔當,可以讓女朋友把孩子打掉,然後當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但王登不行,她堅持一定要把孩子生下來。

王登告訴男朋友楊志,說:「我是唐山人,我是在拉屍體的車上醒過來的,我爸就躺在我旁邊,你根本就不懂。」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因為被男朋友逼打胎這件事讓她想起了十幾年前自己的遭遇,自己被自己親媽拋棄的經歷,自己被親媽放棄後,是多幸運才撿回來的一條命,我能拋棄我孩子嗎?我能讓我的遭遇再在孩子身上重演嗎?我爸為了救我連命都不要了,就眼睜睜死在我身邊。

那句「你根本就不懂」,其實是在說你根本不懂生命的珍貴和意義。有些人好不容易,在生與死的夾縫中垂死掙扎,才能撿回一條命在這世間偷生。

生的權利不應該被人隨意支配,隨意抹殺。

所以,她義無反顧,最後不惜棄學獨自一人也要把孩子生下了。

王登給楊志說的最後一句話是,「你哪裡知道什麼叫犧牲啊!」其實我們都沒經歷過那種痛,但能夠想像,那種被親生媽媽拋棄的痛和心灰意冷,親媽元妮寧願犧牲女兒方登也要救兒子方達,她就是那個以命換命的犧牲品。

母親元妮犧牲了方登救兒子方達,她卻不能犧牲自己腹中的孩子。

這就是王登為什麼死都要生下孩子的原因,她不能讓自己遭遇的悲劇在孩子身上重演,她不能放棄自己的孩子,她不能讓自己的孩子成為犧牲品。

馮小剛導演十年前拍的電影,如今再看依然意義深遠,每條生命都有活下去的權利,為人父母不能因為自己的任性行為和決定,卻讓另一條無辜的生命成為犧牲品。

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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