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全最新入境管制匯總!哪些人能來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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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疫情反覆,自年初到現在,香港陸續發佈多項入境限制措施,有的措施已經取消,有的繼續延期,還有更多新的入境措施隨疫情變化而加入,導致很多人沒有完全弄明白。下面就為大家梳理了目前香港最新的出入境限制措施,供大家參考~


香港最全最新入境管制匯總!哪些人能來港? - 陸劇吧


1. 內地,澳門及台灣入境限制,32類人士可豁免


現時由內地、澳門或台灣抵達香港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內地居民及其他地區旅客),除了在《若干到港 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下獲豁免的人士外,必須在指定地點(家居或其他住所)接受強制檢疫 14 天。香港特區政府 8 月 21 日公布最新防疫措施和安排,其中內地抵港人士須接受強制檢疫的 措施延長至 10 月 7 日。


取消限制湖北省居民以及抵港前 14 日內曾到訪湖北省的非香港居民入境香港的措施。湖北省居民以及曾到訪 湖北省人士,與其他從內地抵港人士一致,須遵守強制檢疫要求。
香港特區政府已豁免 32 類由內地、澳門或台灣抵達香港人士須接受強制 14 天檢疫的安排。 具體操作流程請見:https://www.coronavirus.gov.hk/sim/599C-quarantine_exemption.html


2. 加強北京抵港人士檢測安排:


所有在香港國際機場抵港而沒有出現病徵的人,如未獲豁免檢疫,必須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到特區政 府衛生署設於亞洲國際博覽館的臨時樣本採集中心收集深喉唾液樣本,並在指定地點等候新冠病毒檢測結果, 確認陰性結果之後在指定地點,例如家居或其他住所接受 14 天強制檢疫。
至於獲豁免檢疫的人士,如果於抵港前 14 天曾到訪北京,衛生署 17 日起已向有關獲豁免的人士派發樣本瓶, 他們需依照指示自行於家居收集深喉唾液樣本,並交回收集診所作檢測,同時接受醫學監察。從陸路口岸抵港的人士,如果過去 14 天曾到訪北京,一般而言在離開北京時必須持有 7 天內的新冠病毒核酸 檢測陰性證明,他們抵港後將獲發樣本瓶以進行新冠病毒檢測。其中,未獲豁免檢疫的人士,抵港後必須在指 定地點,例如家居或其他住所接受 14 天強制檢疫;獲豁免檢疫的人士抵港後則需接受醫學監察。
3. 海外抵港入境限制


任何人在抵達香港前 14 天內曾經在海外(即中國內地和港澳台地區以外的地區)逗留,入境香港後都需要 接受強制隔離檢疫 14 天,該規例將延長至 9 月 18 日失效。同時,海外回港或者有海外逗留史的人士還需要留意以下項疊加規定:


(1) 所有非香港居民從海外國家或地區乘飛機抵達香港機場,將不準入境;
(2) 從內地、澳門、台灣地區入境的非香港居民,如果入境香港之前 14 天內到過海外國家或地區,不準入境;
4. 部分海外國家入境,需提交相關文件


由 7 月 25 日開始直至另行通知,所有抵港旅客如在上機當日或之前的 14 日內,曾在孟加拉、印度、印尼、 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及南非停留,7 月 29 日開始曾在美國、哈薩克斯坦停留,相關到港旅客須向航空公司提供以下文件:
(1)一份由化驗所或醫療機構發出並載有相關旅客姓名及身份證/護照號碼的、顯示以下事宜的中文或英文 函件或證明書:
(a)相關旅客已接受一項 2019 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而檢測樣本是在飛機的預定起飛時間前 72 小時內,取 自相關旅客的;
(b)對該樣本進行的檢測是 2019 冠狀病毒病核酸測試;
(c)相關旅客的 2019 冠狀病毒病的檢測結果呈陰性;
(2)由該化驗所或醫療機構發出並載有相關旅客姓名及身份證/護照號碼的相關化驗報告的正本;
(3)該化驗所或醫療機構所在的地方的政府的有關主管當局發出的一份中文或英文函件,證明該化驗所或醫 療機構獲該政府承認或核准;
(4)相關旅客在香港酒店預訂房間的中文或英文確認書,其租住期間為自相關到港人士抵達香港當日起計的 不少於 14 日。旅客如沒有遵從提供資料的要求,或明知或罔顧實情地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最高可處 第三級罰款港幣 10,000 元及監禁六個月。
在香港轉機過境的人士,以及政務司司長根據《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 599C 章和《外國地區到港人 士強制檢疫規例》第 599E 章第 4(1)條的豁免接受強制檢疫人士不受影響。
5. 香港機場轉機/過境提示


2020 年 8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期間,由中國內地機場出發可經香港國際機場轉機/過境到其他航點,不過前 往中國內地各目的地的轉機/過境服務仍然暫停。
(1)轉機需要滿足的條件:
 旅客須以同一張機票預約由不同航空公司集團營運的轉機/過境航班;
 旅客必須已辦理登記手續及持有兩程登機證打印本;
 其行李亦須貼上往目的地的行李標籤;
 旅客不可於香港國際機場停留超過24小時;
 旅客必須預先確認能不能在目的地入境。
(2)抵達香港機場後需配合的工作:
 在香港國際機場內必須全程佩戴口罩;
 所有轉機/過境及抵港旅客抵埗時必須接受體溫檢測;
 轉機/過境旅客於轉機處會獲派發貼紙以作識別,並須立即直接前往乘搭接駁航班的登機閘口;
 每個登機閘口已設立指定座位區,並為轉機/過境旅客劃定指定用餐區。
6. 香港國際機場抵港人士檢疫流程:
由8月18日凌晨4時起,香港衛生署要求所有由香港國際機場入境的人士,抵港後須立即前往設於機場禁區內中場客運大樓的臨時樣本採集中心收集深喉唾液樣本,並留在該中心等候一般可於同日完成的檢測 結果,其後才可辦理入境手續及提取行李。而此前飛抵香港的旅客須前往設於亞洲國際博覽館的新冠病毒 臨時樣本採集中心採樣。
所有於香港國際機場抵港及沒有出現病徵的人士必須到署方設於鄰近機場的亞洲國際博覽館臨時樣本采 集中心,收集深喉唾液樣本進行 2019 冠狀病毒檢測。乘搭清晨和上午抵港航班的乘客將會留在該中心等 候結果,有關乘客將於同日獲得檢測結果;下午或晚上抵港乘客的檢測將不會在同日完成,因此衛生署會 安排他們乘坐專車到設於富豪東方酒店的等候檢測結果中心以作等待。有關人士一般只會入住酒店一晚, 期間須戴上電子手環,不得離開酒店房間。在第二天有檢測結果後,若結果呈陰性,他們將獲准離開酒店, 並立即返回家居或到指定地點繼續完成 14 天強制檢疫。
二次病毒檢測:除抵港日進行病毒檢測外,特區政府衛生署亦會試行向有關人士提供額外樣本瓶,以要求 他們進行家居檢疫期間自行收集深喉唾液樣本進行另一次病毒檢測。取得額外樣本瓶的抵港人士,須於家 居或指定地點完成 14 天強制檢疫前,自行於指定日期收集深喉唾液樣本,然後透過其親友或上門收取樣 本速遞服務將樣本於收集當日早上交回其中一個收集診所。
7. 經機場入境須遞交健康申報表


所有經香港國際機場入境人士須遞交健康申報表,網址:www.chp.gov.hk/hdf,完成網上遞交後,系統會發 放一個二維碼。請保存二維碼,並於入境時,向衛生署職員展示二維碼。二維碼有效時限為 24 小時。此外, 入境人士也可繼續填寫及遞交紙張健康申報表。
8. 香港國際機場離港旅客須戴口罩:

自5月18日起,所有離港旅客在香港國際機場離港層禁區範圍內必須佩 戴口罩,直至另行通知。此項強制規定亦適用於乘坐旅客捷運系統、停機坪接駁巴士或在海天客運碼頭海空聯 運樓層的離港旅客。旅客應自備口罩。機管局亦建議抵港旅客在抵達香港國際機場時佩戴口罩。此外,客運大 樓和禁區範圍入口及抵港層已實施體溫檢查措施。旅客在機場排隊輪候時,應與他人保持至少 1.5 米距離,機 場亦已設置指示標誌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離。
關於香港入境及檢疫措施及航司要求的更多內容,請您至下方鏈接查閱:
https://www.cathaypacific.com/cx/sc_CN/covid-19/hong-kong-travel-restrictions.html

9. 對所有海外國家/屬地發出「紅色外游警示」

香港特區政府對所有海外國家/屬地發出「紅色外游警示」。特區政府強烈呼籲市民應調整行程,避免所有非 必要的外游計劃。
如需協助,可致電入境事務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24 小時求助熱線(852)1868 或與中國駐當地大使館 聯絡(cs.mfa.gov.cn/zggmcg/ljmdd/)。
10. 香港入境廣東檢測規定明天起調整:須持 24 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因應廣東省政府 8 月 7 日起調整由香港入境廣東人士的核酸檢測規定,香港特區政府呼

吁市民前往廣東時須 確保符合相關規定。


8 月 7 日上午 10 時起,經批准的公務商務豁免人員和跨境司機可繼續按現行規定從香港入境廣東,但其他人 員經深圳灣和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境當地時,必須持有香港特區政府認可醫療機構發出 24 小時內有效的核酸檢 測陰性結果證明,而入境後仍須接受 14天強制檢疫。市民從香港前往廣東時須確保持有有關陰性結果證明的正本或打印本,並預留充足時間過關,否則將不能進入 廣東,更會在折返時因重新進入香港而須根據香港法例接受 14 天強制檢疫。
11. 香港始發至北京旅客,需出示新冠檢測陰性證明


8 月 17 日起,所有由香港前往北京的航空旅客,須出示由特區政府承認的檢測機構發出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證明,其結果必須為陰性。有關檢測須在旅客登機前 7 日內進行。請有出行需求的旅客提前向航空公司了解詳情。


香港特區政府承認的本地醫療檢測機構名單在下面文章可找到:澳門兩度收緊香港入境限制!須持24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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