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已》劇情中,顧佳因為想讓兒子上知名幼兒園而敲開了名門貴族的太太圈之門,知名的校董太太,大方的甜品店太太,讓顧佳誤以為太太圈的所有太太都是這麼值得信賴。
於是,當李太太答應顧佳唯一的條件分期付款時,顧佳毫不猶豫、沒有任何顧慮的和李太太簽署了《茶廠轉讓協議》,並及時支付了首付款150萬元。
然而,就在顧佳滿懷信心,陷入半年就能回本的幻想時,卻得知李太太的茶廠一直處於虧損狀態,且資質早已過期半年之久。
我們來看看,向來謹慎的顧佳在這次收購茶廠時,到底是哪些環節出現了問題?該如何解決呢?
一、收購時,輕信李太太
劇情中,太太圈給顧佳帶來了兒子上名校的便利,盤下甜品店的順利,導致顧佳誤以為太太圈的所有太太都值得信賴。
只憑藉李太太口頭說起有經營不錯的茶廠且有意轉讓,顧佳即全然相信,並立即籌款,試圖希望李太太能答應其分期付款。
殊不知,正是這樣的輕信導致了顧佳輕易的陷入了李太太精心準備的茶廠轉讓騙局。
顧佳正確的做法是:
決定收購茶廠之前,李太太提及的所有茶廠事宜都僅供參考,顧佳應該去實地查看茶廠的情況,以茶廠實際的情況來判定茶場有沒有收購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二、簽約時,太過心急,未做盡職調查,未做風險控制
從決定收購茶廠到簽約,顧佳唯一的條件就是李太太接受分期付款。然而收購茶廠的風險卻被顧佳全部拋之腦後,在李太太答應其分期付款後,自作主張,直接簽署了轉讓協議。
殊不知,一紙協議卻隱藏着茶廠虧損、資質過期等重大法律風險。
顧佳正確的做法是:
首先,簽約之前,自己或聘請專業人士對李太太的茶廠做詳細的盡職調查,然後根據盡職調查的結果來評估茶廠收購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盡職調查過程中,自然就會查明茶廠資料是否真實,資質是否過期,茶廠是否虧損等重大事項。
其次,簽署協議書之前,顧佳需要自己或者聘請專業人士將協議書的每一個條款都一一研究清楚,然後將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事項全部添加在協議條款中,特別是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條款等,這樣,即便簽約後發現對方有違約情形,顧佳也可以按照協議的約定維護自己的權益。
本劇中,顧佳最終選擇了繼續接手茶廠,並追加投資花心思重整茶廠。
這樣的顧佳,是善良的,但面對交易,來不得半點輕信,該走的程序該有的謹慎一個不能少,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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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湯艷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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