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被寫入「藥用研究」?專家呼籲:不能再讓中華白海豚重蹈穿山甲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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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時報記者 韋川南)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白海豚被列為藥用動物?

最近有保護學者質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官網發佈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2020年度項目指南(第二批)》的文件,其中第37頁把中華白海豚列為藥用動物並希望開展藥用研究,引發業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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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時報記者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官網注意到,這是落款日期為4月1日發佈的《關於發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2020年度項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

根據該通告同期發佈的項目申請須知介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組成部分,目的是「發揮國家自 然科學基金的導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國的優勢科研力量,圍繞 區域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區域發展中的關鍵科學 問題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促進跨區域、跨部門的協同 創新,推動我國區域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由申請人及依託單位按項目指南及通告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項申請。根據介紹,重點支持項目和集成項目資助期限均為4年, 重點支持項目的直接費用平均資助強度約為 260 萬元/項。

此前將把中華白海豚列為珍稀藥用海洋動物,為年度項目指南中,第二部分「環境與生態領域」中第五條圍繞北部灣海洋資源開發的第三小條中的表述。

4月23日上午,健康時報記者致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述,不了解此事的情況。如果發佈,可以在公眾號或是官網上可以看到,找不到的話說明還沒有出來。

健康時報記者登錄該委員會官網注意到,文件中有關白海豚藥用研究表述已消失。將「針對白海豚、中華鱟等北部灣特色藥用海洋動物資源」,修改表述為「立足於北部灣特色藥用海洋動物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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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海豚被列為瀕危等級,冒然列入藥用動物可能加劇瀕危

中華白海豚(Sousa chinensis)是一種大型海洋哺乳動物,有「水中大熊貓「和」美人魚「之稱,在我國東南沿海也被稱為「媽祖魚」。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中華白海豚被列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在《中國物種紅色名錄》中,其為瀕危等級。

如果將白海豚列入特色藥用海洋動物資源,將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呢?

世界動物保護協會科學家孫全輝對健康時報記者介紹,列為國家一級保護的動物,往往意味着物種的野外種群數量較低,分佈範圍較小,如果不加強保護,這些動物可能存在滅絕的風險。他指出,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利用要格外謹慎,如果列入藥用範疇,很可能會加劇針對該物種的野外捕捉及非法貿易,以及圈養繁殖過程中的各種動物福利問題。

「以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中華穿山甲為例,由於入葯和非法食用的大量需求,過去幾年全球僅存的8種穿山甲都出現野外種群數量驟減,甚至局部滅絕的情況。這對其他國家重點保護名錄的野生動物保護和利用也發出了警示。」 孫全輝提醒,中華白海豚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跟大熊貓和老虎是同一保護級別。由於誤捕、航運、水體污染、食物資源減少等原因,中華白海豚亟待加強研究和保護。在缺少科學證據的情況下,將其冒然列入藥用動物,有可能會加劇其生存的威脅。

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簡稱中國綠髮會)也專門就此事呼籲:我國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中華穿山甲,就因為入葯和非法食用,導致其所有3屬8種均出現全球性瀕危,而且在國內的所謂馴養繁殖、可持續利用,結果往往是屢養屢死、屢救屢死,教訓深刻。不能再讓中華白海豚,去重蹈穿山甲的覆轍了,在中華白海豚這個物種上,我們浪費不起,也對後人交待不過去。

中國綠髮會秘書長周晉峰介紹,近些年隨着海上交通的頻繁、近海水質污染、食物減少、以及灘涂佔用開發等原因,中華白海豚這樣大型海洋哺乳動物的野外生存狀況,已經越來越艱難了,擱淺與意外死亡也頻頻出現,其種群數量持續下降。「對野生中華白海豚的數量,目前還沒有權威的統計數據,相關科研人員預估,全球野生中華白海豚的種群數量應該不到兩萬頭,中國約有4000多頭。」

另外,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條規定: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第二十七條規定: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周晉峰指出,要支持開展入葯研究,其樣品來自哪裡呢?意外死亡?還是獵捕殺害?不論是前者還是後者,我國法律對此都有嚴格規定。且不談增殖與入葯研究技術的成熟與否,基於中華白海豚現實野生種群已是非常稀少、瀕危的情形下,保護與救助要遠遠優先於增繁與利用。

白海豚入葯沒有藥理依據,傳統中醫藥也不提倡動物入葯

「中華白海豚入葯,也毫無藥理或藥學上的依據。自建國以來,《中國藥典》至今已有9個版本,在2015版的《中國藥典》里,並無相關白海豚入葯的相關記載,而且儘管早在唐代,我國沿海就有相關中華白海豚的記載,但卻並沒有入藥方面的經驗性說法。」周晉峰對健康時報記者介紹,其實不僅是白海豚,建議所有瀕危物種,都應該停止利用。不論是人獸共患病還是人與自然和諧、生物多樣性保護角度,這都事關人類整體健康與安全,是極不應開始藥理研究的。

孫全輝介紹,歷史上中醫藥主張「天人合一」、「敬畏生命,並不提倡使用動物入葯,正如唐代醫學家孫思邈在《大醫精誠》中所言,「夫殺生求生去生更遠」。在古代,一些難以獲取的動物成分,如虎骨、熊膽、麝香、穿山甲片等,往往不會作為大眾藥材使用,所以在流傳至今的中藥經方中,要麼沒有列入這些藥材,要麼使用具有相同功效但更易獲取的草藥。「換句話說,這些野生動物藥材的稀缺性不是因為它們的功效有多神奇,而是在於它們不容易獲得。因此,雖然有些古代醫學書籍收錄了少量含野生動物成分的藥方,但這並不意味着它們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藥用野生動物的功效被商業扭曲和誇大,誤導了不少消費者。在貿易驅使下每年大量的野生動物被從野外被獵捕或圈養繁殖,不僅威脅瀕危物種的野外生存,也給許多野生動物造成嚴重虐待和傷害。

孫全輝指出,從世界範圍來看,各地的傳統醫藥中,野生動物葯所佔的比例也不大。最近一次中國中藥材資源調查統計結果顯示,中國現有12809種中藥材,其中植物藥材11146種,瀕危野生動物藥材僅有十多種。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下達的《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就提出,要加強珍稀瀕危野生藥用動物保護,支持珍稀瀕危中藥材替代品的研究和開發利用。孫全輝說,「很多草藥完全可以替代野生動物葯聲稱的功效。依賴野生資源或人工養殖的方式獲取野生動物藥材的做法越來越難以持續,這種做法不僅有損傳統醫藥的聲譽,也不利於野生動物保護,更不符合醫藥現代化發展的趨勢和方向。」

建議研究項目要加強科學倫理審查、修訂相關法律

周晉峰建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支持研究類項目指南出台前,應該有來自不同領域專家的科學倫理審查環節存在,依照我國實驗動物福利倫理審查指南,瀕危動物只能在極特殊的情況下,才能依法獲得和使用,任何使用瀕危野生動物從事科學研究的機構和個人,都必須遵守這一規定。如果有相應的科學倫理審查,這一類問題就不難被發現。

2020年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孫全輝提醒,跟食用野生動物一樣,使用野生動物入葯同樣存在嚴重的公共衛生安全隱患。他建議,在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中醫藥法》等相關法律時,禁止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入葯,同時從《藥典》中刪除所有含瀕危野生動物成分的藥品。有關部門還需採取有力措施,積極推動瀕危藥用野生動物的保護和相關產業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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