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久很久以前,誕生了一部相當相當偉大的電影。它有多偉大?
這麼說吧,它自己在豆瓣上的評分是9.4。
而所有翻拍了它的電影,幾乎就沒有一部分數低於8分的!
它,就是生於1957年4月13日,已經有62歲高齡的神作,
《十二怒漢》
《十二怒漢》不一定是被翻拍次數最多的電影。但它一定是一部不會讓翻拍者失望的電影!
因為這麼多年裡,凡是翻拍過它的電影。幾乎沒有一部在豆瓣是低於8.0的。
1991年日本的翻拍,豆瓣評分8.0。
1997年美國的翻拍,豆瓣評分8.8。
2007年俄羅斯的翻拍,豆瓣評分8.5。
還有2014年中國導演徐昂的翻拍版,豆瓣評分8.2。
一個故事,一再被翻拍,卻始終被大眾認可和接受,
只能說明原作是有多麼讓人百看不厭!
很多沒看過《十二怒漢》的人,會覺得這部電影是一部沉悶的法庭片。
確實,它的確在某種程度上向大眾普及了美國陪審團制度是個啥。
但在小編看來,這部電影的本質,其實是一部高潮迭起的懸疑驚悚片!
它的導演西德尼·呂美特,可能是好萊塢歷史上最擅長在狹小的空間內營造懸念與衝突的懸疑片大師。
這部電影的所有場景始終都是在一個房間里,主要演員從始至終也沒有發生變化。
但西德尼·呂美特卻僅僅憑藉角色之間的對話,就營造出了令人窒息緊張的懸念感,並將故事逐步推向高潮。
這個故事,開始於一起凶殺案。而且是一起兇手看似已經確鑿無疑的凶殺案。
一名18歲的貧民窟少年,被指控用彈簧刀殺死了自己的父親。
少年曾因搶劫被捕,還因持刀毆鬥被抓過兩次,這是有犯罪前科。
少年曾在兇案發生前被父親打了兩下,這是有犯罪動機。
住在少年樓下的一名老人證言案發前聽到少年大喊「我要殺了你」。
而住在對面樓的一位女士則證言親眼目睹了少年舉刀殺死了自己的父親。
此外,案發現場發現的兇器——一把並不常見的摺疊刀,
案發前有人看到少年也持有一把一模一樣的。
證人,證物,犯罪動機,構成了一條無懈可擊的犯罪鏈。
連少年所謂當時在看電影的不在場證明,
也因為根本不記得電影內容和主演,而變得無法成立。
他是兇手這一定論,看起來無比明顯。
只要12名陪審團一致作出有罪的判決後,這名少年就會被送上電椅執行死刑。
至少12名陪審團里的11名陪審,是這麼認為的。
但當所有人就等着結案時,8號陪審員卻提出了異議
而他的理由也很簡單。
如此不經討論,就將一個孩子草率地送去坐電椅,他辦不到。
在他的堅持下,其餘人也表示,願意按照流程重新梳理一遍這個案子。
沒想到,在幾番討論之後,原本看似無懈可擊的證據,竟然都出現了這樣那樣的破綻。
這起看似早成定論的案子,好像也慢慢迎來了反轉......
這部電影之所以成為影響力這麼巨大的神作。
可不僅僅因為它的劇情跌宕起伏。
也不僅僅因為它向世人普及了美國司法制度。
在小編看來,這部電影最有價值的地方,
是通過陪審團們激烈地討論,暗地傳達了另一個觀點:
那就是,不要做烏合之眾。
12位陪審員對於男孩的困境,
除了有罪和無罪,其實還給出了第三種反應,即與己無關或者盲從。
心地不壞卻沒主意的老好人2號,
一心只想儘早去看球賽的7號,
在討論中無聊玩遊戲的12號。
他們既不像8號那樣一身正氣,也不像4號那樣客觀理性,
又不像3號和10號,充滿對男孩的憤恨和狹隘的階級偏見。
他們就像是牆頭草,隨着風向改變立場。
而這樣處於正邪之間灰色地帶的人,在生活中可能才是大多數。
當面對一件與己無關又不太知曉底細的事情時,我們往往會追隨人數較多一方的意見。
這是一個最熟悉不過的社會規律——從眾心理。
比如一部電影很火,我們也會買票去看,之後也連連稱讚唯恐落伍;
看到某個店鋪人多,我們也會往前湊,不一會兒就排起長隊。
這很正常,也可以理解,畢竟不可能人人都是火眼金睛的鑒賞家,而好奇心卻人皆有之。
但當我們看的「熱鬧」是某個人的不幸呢?
如果我們的選擇會事關一個人的生死呢?
即便你對多數方的意見有所懷疑,有多少人敢於去做那個唱反調的少數派呢?
影片中亨利·方達所扮演的8號陪審員與其說是正義的化身,不如說是清醒的思考者。
其實持有「合理懷疑」的並非只他一人,
但他從一開始就不肯從眾,他選擇做自己。
而反方陣營其實也有一位「清醒者」,就是那位戴眼鏡不怕熱的4號先生。
他自始至終都十分冷靜,他支持男孩有罪只是出於自己的邏輯思維和理性判斷,
直到最後9號指出他忽略了一個關鍵細節後,他才被說服了,終於同意被告無罪。
十二怒漢的混戰,其實真正交鋒的只有8號和4號兩人。
而其餘的十人,則多扮演的是偏見、冷漠、懦弱的盲從者。
尤其是一心只想看球賽的7號,
即便最後他投了無罪票,也只是一種改變立場的盲從。
到影片結束,他的自私自利也不會因為這場討論發生任何改變。
其實在很多時候,
我們都在保持着一種看客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