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寫作以來,常有認識或不認識的人問我,你為什麼寫作。在不同的時候我有不同的回答,現在總體來看,我的回答很簡單。我有話要說,如鯁在喉,必吐為快,所以寫作。有話而不說,怎麼對得起我是人。
不知為什麼,從少年時起我就注意到「人」這個字。記得上初中的時候,我給自己寫了一副對聯:「簡簡單單不礙賞花望月事,平平凡凡自是頂天立地人。」那是一個少年對「人」的很幼稚的認識。隨着年齡增加,認識自然也提高。但我仍然鍾愛我的少作。
人是萬物之靈。人在大自然里有特殊的地位,這是經過億萬年的進化得到的。中國文化對「人」的認識很明確。《中庸》有云:人「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荀子》講過:「天有其時,地有其財,人有其治,夫是之謂能參。」這就是說,對這個宇宙,天、地、人各有貢獻。《三字經》里的「三才者,天地人」,也清楚地說明,人與天地是一個級別。宋人還說「天不生仲尼,萬古如長夜」,我把這理解為,天地間如果沒有人,就永遠不會有智慧。
人有智慧、能思想、能說話,這是天賦。自由地思想,自由地說出來,應該是不成問題的。我是人,我有智慧,我經過了、想過了,我要說出我的所見所思。我是有話要說才寫作。在漫長的寫作生涯中,我始終是一個業餘作者,目的很明確,就是有話要說才說。
隨着歲月流逝,我的寫作也算有些成績。我逝去的生命主要是留存在我的作品裏。作品要立得住,書中人物要活起來,必須有作者的貞元之氣,虛情假意是不行的。「誠為詩之本,雅為詩之品」,「誠」與「雅」是古人元好問的創作主張,現代郭紹虞教授把它們引申為十字訣。我在寫作中一直奉為圭臬。
翻開這部文集,最先看到的兩篇文章,是上世紀80年代初,我的第一本小說散文集的佚序和代序。我平生只請過一個人為我的書寫序,那就是我的父親馮友蘭先生。他欣然應允,寫了一篇短文,但沒有通過出版社的法眼,不能刊用。當時正好有孫犁先生評論我的小說《魯魯》的文章《人的呼喊》,父親建議用作代序,孫犁先生贊同。出書時,文章的標題被改為《肺腑中來》。這兩篇文章指導我、鼓勵我在寫作的崎嶇路上奮力前行。
我的寫作生涯是一條山溪,溪流婉轉,時急時緩,水聲多變,時高時低,總是從我的生命得來。我知道餘生有限,我只有一點希望,總起來說那就是自由。能夠得到作為一個人應該享有的自由——自由地思想,自由地表達。其實這很簡單,不是嗎?希望不會永遠停留為希望。
(作者為當代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