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元汽森林』假冒『元氣森林』被罰」話題衝上熱搜。
近日,山東德州德城區人民法院接到一起起訴書稱,德州境內有人銷售侵權產品。
據悉,被告侵權產品的「元汽森林」包裝與原告產品「元氣森林」的包裝十分相似,能使廣大消費者產生混淆。原告的一款正品汽水多為四五元,而被告一款產品(批發價)只需幾毛錢。最終經過法院的調解等工作,被告廠家均同意停止生產、銷售涉案侵權產品,並賠償原告一定數額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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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瀟湘晨報記者聯繫到元氣森林方詢問假冒商品相關情況,對方表示「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不予置評。」。
公開資料顯示,元氣森林成立於2016年,憑藉著零糖零卡的概念以及簡單清新的包裝,其產品氣泡水在2018年一問世便在眾多飲料品牌中脫穎而出。從2018年到2021年,元氣森林的年銷售額增長率分別達到300%、200%和309%。
由此,市面上有眾多商家推出元氣森林「李鬼」產品。為此,近年來元氣森林發起了多次訴訟,其中包括對「元氣森林」、「親親元氣」等山寨產品的訴訟。
事實上,不僅是元氣森林,「營養毛線」「清場洗髮水」......類似的「山寨食品」無孔不入,且與正品極為相似,消費者不仔細辨認很容易混淆。
那麼,買到「山寨食品」,該怎麼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一旦發現誤購了「山寨食品」,應當固定、留存相應證據並與商家交涉,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或撥打12315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舉報;如果仍然不能解決的,在與經營者明確約定用仲裁方式解決爭議的,可以向相應仲裁機構提起仲裁;如果沒有仲裁協議,可以直接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瀟湘晨報記者李軒子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