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0歲男孩被煙花炸傷身亡:禁燃煙花,還是禁燃狼嚎煙花?

文/王新喜

在今年春節的一大變化是,年味變淡了,但是放煙花的人越來越多了。

放煙花的熱情高了,出事的就多了,近期出了一件令人悲傷的消息,在2月12日晚上8點20分左右,在河南開封市的尉氏縣10歲男孩被煙花炸傷身亡,該煙花類似「狼嚎」煙花,帶尖,制扎住一個10歲男孩後腦勺,男孩被該煙花炸傷身亡。目前,孩子父母三天滴水未進,苦苦尋找兇手,孩子奶奶的精神因此失常。

人們認為燃放煙花才有年味,但是每年因為煙花炸傷或者導致火災的事故均有發生。筆者前不久刷到一個短視頻,有女孩點燃一個煙花,幾乎是0秒瞬時爆炸,女孩眼睛因此被炸傷。

煙花解禁之後,煙花廠商似乎也徹底放開了,製造出來的煙花爆炸聲越來越大,越來越炫酷,威力越來越大,煙花廠商為追求煙花爆炸效果,很多時候忽略了煙花的質量與隱患。

河南10歲男孩被炸身亡的事件中,也把狼嚎煙花炸上了熱搜,從該男孩的遭遇中,這枚類似「狼嚎煙花」從人群中飛出,扎進小男孩後腦勺爆炸。當孩子的爸趕到的時候,孩子已經躺在地上昏迷下去了,一大片血。

「該煙花應朝天燃放,不知為何會沖入人群。」有人這樣質疑。

但事實上,這類狼嚎火箭其實就類似80後、90後小時候放的竄天猴,不過現在的狼嚎煙花是大號的,火藥量非常大。屬於a類煙花。

竄天猴這種東西,放過的都知道,它不是精準制導,沒有固定軌跡,有的會亂飛。這種狼嚎煙花,本質上是一個小型的沒有固定軌跡、且威力很大的炸彈。

根據孩子姑姑的表述,該男孩搶救了5天,花了20多萬,最終沒有搶救過來。當前警方介入,正在排查兇手。

而與之有類似遭遇,被狼嚎煙花炸傷的還有湖南的一名男子。至今已經躺在icu里近十天,當該男子的家人向販賣煙花者索要賠償時,卻遭到了拒絕。

此外,在2月5日,在河南洛陽,有人放狼嚎煙花引燃樓層保溫層,該煙花隨機飛行,把一棟高樓的樓房炸了一個窟窿。

對於狼嚎煙花,有網友評論稱,「這玩意角度沒找好或插彎了相當於小型火箭彈了。」、「我最怕這種煙花,因為你不知道它會飛去哪。」

而如今威力巨大的煙花也不止狼嚎煙花一種,我們還可以看今年春節的另一個煙花事故,有男子(鄧先生)年三十放直徑5寸的禮花彈,被炸傷面部,眼睛失明,icu搶救了8天未渡過危險期。

根據鄧先生兒子稱,「禮花直徑3寸,30塊一個,自己買了11個,已經放了兩三個,其父親是放到第五個出事的。」

而根據原視頻來看,這種煙花是a類煙花,他還點了零秒引線,還放反了,並且把頭伸在了炮筒上方點火,最終導致了事故發生。

煙花生產標準、溯源的現實困境

從某種程度上,很多消費者對煙花的威力還缺乏正確的認知,依照國家標準,煙花爆竹被劃分為四個級別,危險性從高到低依次為a、b、c、d。a級煙花適應於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在特定條件下燃放的產品,危害性最高。狼嚎煙花就屬於a級煙花。

但現在煙花爆竹銷售廠商為吸引客戶,在出售煙花的時候很少去說明四個級別,更多向顧客推銷它的效果。

a類一般是禁止在城市銷售和燃放,是違規的。北京市就規定:a級產品禁止在全市銷售和燃放,五環路內將只允許銷售和燃放c、d類煙花爆竹。在旅遊度假村等室外大的開放空間可燃放b級品種。

a類、b類煙花燃放不當,它就是一枚武器。

而從河南10歲男孩被炸身亡的遭遇中,我們可以看到幾個煙花燃放的現實困境:

其一是,煙花廠商的煙花生產與銷售是否有嚴格遵循煙花的等級標準?火藥量如何?威力有多大?運行軌跡是否可控,是否在安全的標準內,這些方面的安全標準,廠商似乎很少認真去做到位,一些廠商為了追求銷量,製造炫酷的效果,火藥量越來越大,這也導致現在出事的越來越多,禁售狼嚎煙花的呼聲越來越大。

其次,肇事溯源的難度大。不同於交通肇事,很容易找到肇事方,而鞭炮肇事,炸傷(死)人,確定肇事方是很難的,鞭炮炸出去,尤其是眾多鞭炮齊放的時候,追真兇是有難度的。

現在的煙花燃放效果越來越炫酷,但a級煙花的隱患,民眾還缺乏認知。當你點燃射程高達幾十米外加空爆的噴射型煙花時,這玩意的威力與一把火銃有何區別?

河南10歲男孩被狼嚎煙花炸傷身亡事故中,對於男孩父母來說,抓到兇手,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但當前追求廠商以及排查兇手的困境就在於,煙花溯源很難,什麼人在什麼區域燃放的,從哪家廠商購買的,都沒有記錄。一旦發生事故,很難找到當事人。

很多網友反饋,去年很多地方還會劃分燃放煙花鞭炮的區域,但是今年大家徹底放開了,物業即便是劃分了區域,但後來還是到處隨意方了,燃放煙花鞭炮從來就不是一個簡單安全的娛樂活動,年年都有被燃放煙花被炸出事的。

尤其是按照如今煙花的威力,比如狼嚎煙花運動軌跡隨機,即便不對着人群燃放,周邊有人,傷亡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因此,在今年煙花出事之後,禁燃煙花派又開始抬頭了,很多人又開始主張禁燃煙花了。

而當前,廠商的煙花生產與出貨建立更細化的標準制度,對於煙花的威力,產品質量、火藥量建立制度標準,不符合標準的不能出廠銷售。

禁燃煙花,還是禁燃狼嚎煙花?

過去幾年,煙花是禁燃的,但是由於最近幾年沒有年味,很多人嚷着要解禁煙花,如今煙花放開了,各種事故就來了,於是一些人就開始說要禁止燃放煙花。

禁了又說沒過年氣氛,放開又說危險,晚上有人放鞭炮與煙花又說吵他睡覺。各有各的立場與利益。

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禁燃煙花或不太現實,但鑒於現實生活中煙花威力越來越大的危險與不確定性,可能需要對煙花生產銷售與燃放建立更嚴細化的標準,目前來看,要禁止的不是煙花,而是狼嚎煙花。

從今年多起因為狼嚎煙花的新聞事故尤其是河南10歲男孩無辜被炸身亡的事故中,我們可以看到,狼嚎煙花的危害不在於它的火藥量與威力,而在於它的運動軌跡有不不確定性,隨機轉彎相當於能隨機攻擊路人,這種不確定性相當於它可以隨機的對任何周邊的路人造成傷害。

在這種案例事故中,我們需要反思,廠商的煙花生產與出貨是否需要有更細化的標準制度,對於煙花的威力,產品質量、火藥量建立制度標準,不符合標準的不能出廠銷售。我們要禁止的,是廠商肆意開發和生產各種新型的,危險性高的火箭式花炮。

我們還需要建立煙花鞭炮的進貨,銷貨的記錄登記制度,形成更好的溯源制度。對於很多人來說,春節本來是圖個熱鬧,但如果因為圖個熱鬧導致人身傷亡,無疑令人痛心。

河南10歲男孩被炸傷身亡是一記警鐘,不合格的鞭炮,加上不安全的燃放,就是事故的火藥桶,煙花燃放更需要從生產端和銷售端管理好,這或許需要被重視了。

作者:王新喜 tmt資深評論人 本文未經許可謝絕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