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涉遼寧賄選案的董親學被處理,案件細節首度披露 

編輯丨餘暉

2月19日,遼寧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瀋陽音樂學院原黨委書記董親學被雙開。

董親學,男,漢族,1965年5月出生,在職研究生學歷。

董親學曾任遼寧省鐵嶺農業學校黨委書記、校長,遼寧省鐵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兼院長,遼寧職業學院黨委書記、院長,大連水產學院黨委書記。

2010年5月,董親學出任大連海洋大學黨委書記,2018年12月調任瀋陽音樂學院黨委書記。

2022年12月,董親學履新遼寧省教育廳一級巡視員。2023年8月,董親學被查。

政知君注意到,董親學曾因涉「遼寧賄選案」辭去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據央視新聞2016年9月報道,在2013年1月遼寧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選舉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過程中,有45名當選的全國人大代表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拉票賄選,有523名遼寧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

遼寧拉票賄選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查處的第一起發生在省級層面、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和換屆紀律、嚴重破壞人大選舉制度的重大案件。

2016年9月17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籌備組發佈公告稱,瀋陽等14個市人大常委會和有關選舉單位決定接受涉案的452人辭去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其中就包括董親學。

伴隨着董親學被雙開,該案的更多細節被披露。

根據通報,董親學曾花費巨資意圖「搭天線」謀求職務晉陞,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

董親學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私藏、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書籍,干擾巡視工作、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花費巨資意圖「搭天線」謀求職務晉陞;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

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

違規核銷費用,在招標過程中與投標人串通,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破壞營商環境

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職務晉陞、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提到,董親學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遼寧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董親學開除黨籍處分;由遼寧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