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搜第一的98頁「林府家規」,暴露了婚姻最扎心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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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前幾天,「林府家規」這個詞條突然衝上微博熱搜第一。

好奇點進去一看,發現又是一件相親奇葩經歷。

女生和一個男生相親,兩人聯繫不久後,男孩的媽媽找上女生,進行了一次令人瞠目結舌的談話。

這位媽媽說,她的寶貝兒子以前沒有談過戀愛,她加女生是為了幫兒子把把關:

我們家孩子一直被我們保護長大,我可不想他被壞閨女騙了。」

隨後,男生媽媽介紹自己兒子過完年滿30歲,並表示這個年齡「正是迷人的時候」。

女孩見這陣仗,以為是剛畢業的00後媽媽不放心,沒想是這種情況。

隨後她們開始聊工作聊家庭,男方媽媽對女生在私立學校的工作不是很滿意,因為她兒子的工作是一個月工資4000多的事業編。

男方媽媽覺得她兒子是鐵飯碗,女生後面萬一失業了還得靠她兒子養。

隨後又開始挑剔起女生太瘦不好生養,說結婚後會讓她多吃點。

接着她又問女生會不會做飯,這對她來說很重要,因為:

想進我們家門的媳婦都得是會做飯收拾屋子的。」

她從女方父母口中得知女生不會做飯,於是便開始了說教,讓女生學會做飯,記住她兒子的口味,別總是只做那幾樣,還有她和她丈夫的口味也得記住。

女生一句話沒說,對方不斷輸出,最終說出了那個上了熱搜的「林府家規」 。

她發給女生那份家規,整整98頁,從衣食住行到他們一家三口的口味喜好、待客之道等等,事無巨細一一定出標準來,規定媳婦每天4點半起床做早餐,就連炒菜用什麼醬油都有規定。

其中還有許多讓人無語的條例,比如在出行方面,做他家媳婦,連選擇坐什麼車的自由都沒有:

(1)3公里以內需步行;

(2)5-10公里可乘公共交通工具;

(3)10 公里以上可以開車(車鑰匙在父親手中,需要用車應提前向父親申請);

(4)遠途出差應提前買好火車硬座;

如遇特殊惡劣天氣或特殊情況,可向父親出示書面申請。父親有權駁回。

只能說當保姆都沒這麼慘。

02

「林府家規」一石激起千層浪,即使很多人都難以置信與存疑,但這件事依然會讓大眾義憤填膺,還是由於類似的事情不在少數。

前幾天,看到本地一個調解節目,其狗血程度也是令人意想不到。

來找調解員的是一位30多歲的男生阿強,3年前,他通過媒人介紹,認識了女孩小美。

兩人迅速地在一起了,男方家給女方家18萬8的彩禮,並相約領證結婚。

但由於小美還未到法定結婚年齡,那次就沒領上,雙方約定兩人還是一起相處,到小美可以領結婚證了再去領。

雙方還簽定了一個合約,約定如果一年內小美沒有和阿強領證,就退還彩禮中的十六萬八千元。

只是小美在阿強家住得不太開心,三天兩頭吵着要回家,來來回回三年也沒領上證,於是阿強找調解員想要回彩禮錢。

阿強帶着調解員來到小美家,小美父母表示不是小美不願意領,現在是阿強同居了又反悔了,並且說如果阿強現在要領,小美也會立馬去。

調解員這才明白,原來是阿強不想結婚,問他們原因。

阿強母親表示,小美什麼都不會幹,教也教不好,這樣以後怎麼照顧她兒子

阿強表示,小美父母當初隱瞞了小美的情況,現在被搞得心力交瘁。

原來小美似乎有些智力障礙,不認識貨幣、看不懂時間,個人衛生也打理不好。

但小美媽媽表示,當初一開始她就說明女兒有些「腦子不清楚」,更何況阿強三年相處下來難道不知道嗎?如果介意為什麼一開始不說,而是同居了三年才有意見?

事情到這裡,也大概都理清楚了。

小美父母早早地給小美找婆家,大概也是希望女兒有個好歸宿。

但說白了,小美的情況根本不適合結婚,她大概都不會明白結婚的意義是什麼,硬要讓女兒去另一個家庭生活,其實父母也是在推脫照顧女兒的責任。

而阿強一家也是機關算盡,一開始可能抱着腦子不清楚沒關係,能生養就行的心態接觸小美,但三年小美肚子都沒動靜,他們就也不想拖,反悔了。

最終經過調解,阿強一家拿到小美一家退還的6萬8彩禮,雙方握手言和,體面收場。

這其中,最可憐最無辜的就是小美了。

她可能都不太懂到底發生了什麼,也沒有任何做決定的權利,被父母和阿強一家推來推去。

節目也一度引起網友熱議,更有網友直言,「小美明明就不願意,願意的是小美父母,要不就讓她父母照顧這位阿強吧。」

03

無論是「林府家規」還是小美事件,其中的本質矛盾,依然是對婚姻中女性應處位置認知的不同出現的分歧。

很多老一輩覺得,女生嫁過去就是要操持一家事務的媳婦,說難聽點就是「伺候一家老小」。

「媳婦熬成婆」的含義就是,兒子娶了個老婆,媽媽從媳婦晉陞為婆婆,終於可以將自己操持的家務轉交給兒媳了。

很多丈夫也覺得,男主外女主內,娶個賢妻良母回來,就能免後顧之憂。

但人生而平等,為什麼女生結婚就註定要給另一家人操持家務呢?

更何況現在很多女性也有自己的工作,她們也有屬於自己的事業,她們獨立生活也生活得很好,又何必結這樣的婚給自己找不痛快呢?

隨着社會的發展,人們也越來越意識到,結婚不是讓一個女生當另一個家庭的保姆,婚姻應該是兩人共同組建一個小家庭,兩人共同努力經營

於是,當類似「林府家規」這樣老舊陳腐的思想再次出現時,自然會引起很多人的反感。

說到底,婚姻的本質實際上是兩個人、甚至兩個家族之間的一場合作,或是利益交換,而合作永遠是需要在互惠互利的條件下才談得來。

於個人而言,提升自己的社會價值也會更有選擇合作對象的空間。

認清你自己、尊重對方,不卑不亢才是合作之道。